党纪严于国法,破法必先破纪,这是近年来许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启示。加强党内监督,确保党组织坚强有力和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必须从纪律抓起。
在很多人看来,上班迟到早退、状态随意、办事不规范、说话不文明等都“不是什么大问题”,既没有染指公款,也没有玩弄权力,更没有欺压百姓,刚性的制度约束也多是“管大不管小”,久而久之,在思想上松懈了,在行为上也失态甚至习以为常了。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细微末节之处正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所在。相较于滥用公权、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上班时间纪律涣散等虽然算不上性质恶劣甚至直接危害很大的腐败问题,但是在无形中破坏了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每一名干部的上班状态都在呈现一个单位集体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形象,反映其作风是不是清正、纪律是不是松弛。仔细想想,这些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一旦因为某种疏忽大意,造成严重后果,便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更会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其危害不容小觑。
“无规矩不成方圆”,相较于干部思想上的松懈,单位内部管理也至关重要。对上班制度有规范、无执行,对违纪现象有发现、无惩处,对形式完备的制度安排、行为规范在实践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都会令一个单位在“作风下行”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因此,真正的作风建设,必先从细微的机制着手,从严肃的执行抓起。纪律既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又是拒腐防变的有力武器,既是党内监督的内容,又是党内监督的尺子。只有时时刻刻防微杜渐,才能彻底扫清作风建设的死角、暗角。在党员干部发生轻微违纪问题之时,及时提醒诫勉,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避免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不缺各类管理制度,缺少的是对规章条款不折不扣地执行。明纪守纪于微处,做到小错提醒、警钟长鸣,使广大党员时刻感到纪律的约束,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有利于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