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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凭证牵出“案中案”

违纪违法问题通报

日前,黑龙江省桦川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原主任王振武、原副主任张可亮共同贪污的典型案例。

经查,王振武、张可亮分别在任该县供销社主任、副主任期间,共同贪污该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的国家和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30万元;张可亮还以申请项目为名向该公司索要“辛苦费”4万元。

2018年12月29日,王振武、张可亮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9年3月22日,王振武、张可亮二人因犯贪污罪,一审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事件回顾

“领导,这快到年根儿了,咱们社里还有一些外债没解决呢,天天有人上门来要账,这可咋整啊?”2012年年底,张可亮找到刚上任不久的县供销社主任王振武。

“你说的情况我都了解,可咱们社里的经费就那些,我这不也犯愁呢……”

“那咱们是不是也‘化化缘’,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有个项目的专项资金已经到账了,这个项目申请的时候咱可没少帮忙,现在也该他们支持支持咱了。”张可亮给王振武出主意。

“嗯……也行,你去找他们经理佟铁石研究一下。”王振武同意了张可亮的提议。

带着王振武的“指示”,张可亮找到了县农资公司的经理佟铁石,经过协商,张可亮以借用工作经费的名义,从“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中取来60万元现金交给了王振武。

“这是40万,你一会交给财务30万下到单位账上,剩下的10万放你那儿替单位保管着,另外20万放我这儿,以后单位用钱时也方便些。”看到张可亮十分顺利就拿回来60万元现金,王振武的心里不禁起了波澜,他对这些现金作出了自认为很“得体”的安排。

帮助单位保管经费只不过是王振武意欲贪污公款的借口,之所以分给张可亮10万元,也是考虑到他不仅知道这60万元现金的来历,而且跑前跑后没少出力,算是给点“辛苦费”和“封口费”。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早在当初申请项目时,张可亮就已经以申请项目为由向农资公司索要过4万元的“辛苦费”了……

查处经过

2018年10月,桦川县纪委监委在调查农资公司行贿有关问题线索时,发现张可亮当年从该公司账目取走60万元的凭证,这“一纸凭证”立即引起了调查人员的注意,这很有可能是一起“案中案”。

“张可亮从你这取走60万是怎么回事?”调查人员询问佟铁石。

“这是申请‘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项目后,我们借给县供销社的工作经费。”佟铁石如实回答。

“这笔经费县供销社还给你们了吗?”调查人员追问。

“没还啊,我们也不敢问,申请这个项目的时候张可亮还从我这儿要走4万块钱呢……”佟铁石的回答让调查人员感觉到,这背后的“弯弯绕”还真不少。

随后,调查组将相关线索上报桦川县纪委监委,桦川县纪委监委经研究决定对此线索进行初核,为避免“跑风漏气”,核查组“兵分两路”,同时开展调查。

其中一组来到县供销社调取了财务记录,找到了当年30万元的入账记录这一重要线索,并通过银行调取张可亮和佟铁石的账户交易流水,找到了张可亮私自收取佟铁石4万元的证据。另外一组核查人员则分别找到王振武和张可亮谈话。

“你是否到农资公司取过60万元钱?”

“取过,那是我替单位借的工作经费。”

“取回来的钱如何处置了?”

“按照王主任的指示,我都交给他了,至于他怎么处理的我就不知道了。”面对核查人员的询问,张可亮似乎早有准备。

“你是否私下收过佟铁石4万元钱呢?”核查人员将话题转到另外一个问题上。

“没有,绝对没有!”张可亮妄想抵赖。

“那这条佟铁石转给你4万元的记录你怎么解释?”核查人员将银行流水截图给张可亮看。

“这个……不是,这是……”面对核查人员手中的证据,张可亮惊慌失措,开始变得语无伦次。

见此情形,核查人员向张可亮耐心地讲解了党规党纪,并说明只有坦白交待问题才能获得宽大处理。

面对强大的思想压力和政策感召,张可亮缓缓道出了自己私自收取4万元“辛苦费”以及与王振武私分30万元公款的事实。

与此同时,另外一组核查人员在掌握了张可亮的证言和相关证据基础上,与王振武的谈话进行得十分顺利,王振武很快就如实说出了自己贪污公款的事实。

2018年12月13日,王振武、张可亮二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并留置。

“错一步毁终身啊,本来是想为单位解决经费问题,先是没有通过正确的方式找出路,后又因一时贪念伸了手,现在是说什么都晚了……”桦川县纪委监委向王振武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理决定时,王振武双手抱头泣不成声地说。

目前,该案其他涉案人员均已另案处理。至此,一起由调查行贿相关问题线索牵出的“案中案”已水落石出。(本报通讯员 董卓群 赵喜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