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树贤:加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黄树贤:加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4月12日,中央纪委副书记黄树贤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10〕12号)工作部署会上强调,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文件规定,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黄树贤指出,贯彻落实中纪发〔2010〕12号文件,加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现实需要。中纪发〔2010〕12号文件下发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协调,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地位进一步确立,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逐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渠道不断畅通,纪检监察人员力量逐步加强,工作激励保障机制得到完善,保证了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黄树贤强调,要清醒认识到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工作进展还不平衡,要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文件各项规定的落实。要督促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进一步抓好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做到应设尽设;进一步探索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监督资源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进一步选好配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切实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强化人员培训,着力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
黄树贤要求,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工作。要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掌握并及时通报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中纪发〔2010〕12号文件的情况,认真了解贯彻落实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实际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力争中纪发〔2010〕12号文件规定在年底前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中央纪委干部室副部长级室主任张立军主持会议。中央纪委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和干部室,中央组织部干部五局,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企干一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钟纪干)
黄树贤指出,贯彻落实中纪发〔2010〕12号文件,加强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是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现实需要。中纪发〔2010〕12号文件下发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协调,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文件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的重要地位进一步确立,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逐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渠道不断畅通,纪检监察人员力量逐步加强,工作激励保障机制得到完善,保证了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黄树贤强调,要清醒认识到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工作进展还不平衡,要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文件各项规定的落实。要督促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进一步抓好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做到应设尽设;进一步探索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监督资源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进一步选好配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切实加强班子建设;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强化人员培训,着力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
黄树贤要求,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工作。要通过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掌握并及时通报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中纪发〔2010〕12号文件的情况,认真了解贯彻落实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实际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力争中纪发〔2010〕12号文件规定在年底前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中央纪委干部室副部长级室主任张立军主持会议。中央纪委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和干部室,中央组织部干部五局,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企干一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钟纪干)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