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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全面推进海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交通运输部:全面推进海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本报讯(记者 王 洪)交通运输部日前在广州召开现场会,推广广东海事局廉政风险防控经验,对做好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会上印发了《全国海事系统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工作指引》。
  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介绍说,《工作指引》在内容设计上,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执法业务的工作流程、权力分布、权力运行紧密结合在一起,用科学的方法实现了反腐倡廉工作与海事中心工作的有机融合。在技术路线上,把“风险管理”等现代管理理念和科学方法引入海事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构建了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防控手段上,注重用制度和机制来制约、降低、化解廉政风险,运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提高了反腐倡廉的科学化水平。在权力运行方面,绘制了13个流程图,直观表现了行政许可、现场执法和行政处罚及相关执法行为的权力运行流程。在风险防控方面,用 21张一览表的形式,客观描述了执法行为相对应的岗位或环节及其个性的廉政风险表现形式、产生廉政风险的客观原因,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制定了标准化、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在措施制定上,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环节存在的风险点,既有适应一般情况的制度规范,又有针对岗位特点、具体到每个风险岗位的个性化办法。在责任落实上,把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职责清楚,目标明确。
  据悉,交通运输部拟分四个阶段,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国海事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工作指引》。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徐祖远在现场会上强调,对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级海事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要重视,责任上要明确,落实上要到位;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纪委领导负重要责任;要通过真抓实干,搞好结合,注重创新,确保海事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