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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并举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惩防并举 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9月27日,全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期间,记者采访了部分与会代表,深切感受到,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部署,认真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扎实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呈现出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
  履行牵头职责,增强整体合力,全党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发展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惩防体系建设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中央纪委的部署,积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自觉落实承担的任务分工,有力地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民政部按照中央《工作规划》及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分工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据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曲淑辉介绍,在落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的牵头任务中,民政部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运行。一方面, 不断完善救灾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救灾资金监管机制。2008年成立了由民政部牵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纠风办参加的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小组联络机制,共同推进资金监管工作。同时,推动救灾政策法规制定出台,促进救灾资金监管工作规范化,严格救灾捐赠款物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加大资金物资监管力度。其中,先后10余次组成联合工作组赴汶川地震灾区、玉树地震灾区、舟曲山洪泥石流灾区等地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检查。
  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刘建华告诉记者,财政部认真落实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等牵头任务,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小金库”专项治理等10个方面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如,预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11年6月底,有90家中央部门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同时,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截至2010年底,中央所有部门及所属125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地方35万个基层预算单位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央70多个部门及所属700多个执收单位、地方超过25万个执收单位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建立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电子化监控系统,实现了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每一笔支付交易的实时智能化动态监控。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涉及亿万家庭的重要民生课题。据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介绍,教育部等部门创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动机制,每年召开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总结工作,查找不足,明确目标,全面部署治理工作。同时,强化制度建设,注重源头治理,2009年以来,针对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教育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解决问题的责任制、时间表、路线图,推动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立足实际,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体现本地区本部门特点的惩防体系建设
  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君舒告诉记者,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上海结合地方实际,以制约权力为关键,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科技手段为支撑,运用“制度加科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为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该市针对行政审批事项设置随意、自由裁量权过大、审批环节标准不统一、运作不透明等问题,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开展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对行政审批的服务、办理、日常监管等活动全部上网、全程上网,做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平台监督,使行政审批运行真正实现“规范、效能、透明、可究”的目标。
  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加强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惩治制度建设,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加强预防制度建设,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向记者介绍,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制度建设,规范人民警察行为。2009年公安部出台了“五个严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和案件查办;相互请托为双方特定关系人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5个方面的行为,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2010年公安部会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这是公安机关第一部规范民警纪律行为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
  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告诉记者,该省在全面落实《工作规划》的同时,根据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纪检监察工作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在全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和 “执行落实年”活动。如,围绕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创新教育引导机制,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大力推行“考廉”(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述廉”(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评廉”(政风行风电子化测评制度)三项制度,把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作为预防腐败的基础工程,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打造‘阳光政务’平台,着力破解行政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打造‘阳光招投标’平台,着力破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突出问题;打造‘阳光绩效’平台,着力解决干部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生龙告诉记者,自治区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以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为目标,锐意改革创新,通过打造“三大阳光平台”,着力在惩防体系建设的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
  党政正职在各级权力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其廉洁与否,影响极大。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向记者介绍,近年来,湖南省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坚持以防治党政正职腐败为重点,着力加强对县级以上党政正职的制度约束和监督管理。湖南省委明确要求用制度规范和制约党政正职的用权行为。2009年,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根据省委要求,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2010年,省委制定了《加强对市州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同时,着力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和巡视机构对党政正职的日常监督,强化纪委全会对党政正职的监督。
  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敬业告诉记者,以打造“廉洁重庆”为目标,该市坚持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以这些领域为突破口,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使惩防体系建设真正落到实处。2010年3月,为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该市部署开展了治理公务人员收送“红包”、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三项治理”工作。截至2011年6月30日,全市公务人员主动上交“红包”10312.39万元,处理超标车6327辆,纠正255名领导干部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2011年,该市又集中开展了以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基层执法单位违规执法、侵占惠民资金突出问题为重点的“三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