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党组强化防止利益冲突廉政制度执行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海关总署党组强化防止利益冲突廉政制度执行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海关总署党组2012年上半年先后印发执行《海关工作人员廉政纪律若干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六项禁令》、《海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海关落实防止发生利益冲突行为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海关总署关于严禁送收“红包”行为的规定》和《海关工作人员处分办法》。为抓好上述廉政制度贯彻落实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党组高度重视。7月至9月,总署党组对全国海关贯彻执行廉政制度整治利益冲突行为作出一系列部署安排,先后组织召开全国海关贯彻执行廉政制度整治利益冲突行为电视电话会议,举办全国海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培训班,并下发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掀起学习贯彻和执行六项廉政制度的热潮。
二、强化制度宣传教育。切实加大上述制度学习宣传力度,促使广大关警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上述六项廉政制度做到基本熟悉,廉政意识不断增强。
三、强化自查自纠。总署机关和直属海关单位厅局级领导干部504人、处级领导干部5631人、科级领导干部13105人均填报了由本人签字确认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自查报告表》,总署机关、各直属海关单位共计召开关处科三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者自查剖析会3739场次。全国海关对46名处科级领导干部申报情况作了重点核查,确定有14名领导干部存在应纠正和处理的利益冲突情事。截至9月底,已有10名领导干部确定并落实了纠正处理措施,正在针对另4人研究制定纠正处理措施。另外,厦门、广州、汕头、海口等4个纠治职务后行为试点海关共对347名符合纠治范围的离职、退休人员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明显违规职务后行为。
四、强化督导检查。总署组织5个督导组对总署监管司、采购中心和8个直属海关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提出了30条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
五、加大办案力度。《海关工作人员处分办法》2012年5月1日施行至9月底,海关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61件,涉及66人;处分6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刑事处理5人。
下一步,全国海关一要继续加大廉政制度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执行廉政制度的自觉性;二要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行为,畅通信访举报和投诉渠道,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及时发现违反廉政纪律和制度的行为;三要督促指导直属海关着力探索建立纪检监察部门与干部人事部门的联系配合机制,探索建立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向纪检监察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反映相关情况线索的沟通联系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要继续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上报整改措施和效果以及纠正处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业情事的结果,确保廉政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五要将纠治违规职务后行为列作明年深化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的重点项目,进行周密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据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