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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规范在京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

财政部规范在京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 
厉行节约严防挪用截留侵占会议经费

  法制网北京2月15日讯 记者周芬棉 财政部今日发布《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在京举办且申请中央财政拨款的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要求国际会议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国际会议经费的财务管理,不得擅自改变会议资金用途,不得挪用、截留、侵占会议经费。
  《管理办法》规定,除特殊情况报经批准外,国际会议工作人员人数控制在会议正式代表人数的10%以内,驻会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会议工作人员的50%。
  会议开幕式或闭幕式一次冷餐招待会,会议正式代表人均开支标准为150元。会议期间工作人员食宿费用开支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志愿人员仅安排午餐或发放误餐补贴,每人每天100元。志愿人员不安排住宿。同声传译口译每人每天5000元,笔译每千字200元;境外同声传译人员,只承担其乘坐经济舱的国际旅费,据实结算。
  租用车辆安排会议代表往返驻地与会场,租金开支标准为:25座以上大巴士每辆每天1500元,25座及以下中巴士每辆每天1000元,小轿车每辆每天800元。
  《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会议代表往返国际国内旅费(包括往返机场的交通费)、食宿、医疗、参观游览、个人消费等费用,由个人承担。除劳务费及境外国际旅费外,同声传译人员的食宿、交通等各项费用,由个人承担。
  会议所有支出必须经会议承办单位财务主管签字同意方能报销。所有支出协议必须由会议承办单位财务主管签署。
  申请中央财政拨款的国际会议,未经财政部同意,一律不准购买设备。除会议场地、会议必要设备外,承办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承诺提供任何免费服务。
 
来源: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