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明金:提高劳动者素质 保障安全生产
提高劳动者素质 保障安全生产
——访全国政协委员、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
安全生产事关劳动者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在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方面下工夫。就这一话题,记者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
记者:请问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如何?
郝明金:近年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例如,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万元。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这些事故都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幅度不等的下降,但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仍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这种态势可能要持续一个时期。
记者: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我国都有哪些举措?
郝明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出台了一些规定,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了一些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例如,为了强化安全生产方面企业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先后制定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并且,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这些规定和措施,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记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哪些环节的问题需要重点解决?
郝明金: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但是,事故调查的最终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制度漏洞,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通过对一些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发现,事故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如有的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和建设速度,忽视建设质量和安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权钱交易,有关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等。
除此之外,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十分重要。这是因为,无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多么健全,领导多么重视,企业规章制度多么完善,最终还是要靠生产一线的劳动者执行和实现。现代社会生产分工细致,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总不能越俎代庖,亲自采煤操作机床或驾驶汽车。例如,天津滨保高速公路“10·7”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是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的,上海“11·15”火灾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这是事故发生最直接的原因,是事故的“导火索”。可见,一线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这个环节的问题解决好了,将大大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记者:可见一线劳动者是安全生产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在这方面您有什么建议?
郝明金:在继续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其他方面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和强化对一线工人的职业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技能、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劳动者安全生产的岗位责任。
第一,加强教育培训,实现持证上岗,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现代化大生产,只有有技术的工人,才能实现安全生产。我国在工业化过程中,需要大批技术熟练工人。而现实情况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工人都是缺乏技术的农民工,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有一个由弱变强的过程。我国的550万煤矿职工中,农民工占半数,主要在井下一线工作,小煤矿从业人员几乎全部为农民工。3000多万建筑工人中,80%为农民工。据统计,在农民工中,文盲与半文盲占7%,小学文化为29%,高中以上仅占13%。加之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不重视职业培训,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据调查,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所引发。可以说,是愚昧和缺少文化、技术酿成了事故悲剧。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只有把大批农民工培训成技术熟练工人,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第二,强化劳动者安全生产的岗位责任。工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在企业,每一个工人的岗位既是生产岗位,也是安全岗位,是“一岗双责”。工人既要懂技术、会操作,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也要树立安全生产意识,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使安全生产成为每位工人的自觉行动。对安全生产做得好的要表彰奖励,对做得不好违反规程的要批评处分,对酿成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司法责任。另外,工人不仅自身要做到安全生产,还要抵制违章指挥,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切行为作斗争。
第三,强化对劳动用工的执法检查。企业用工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生产要求,有关部门对此要加强监督检查。这是政府责任,法律规定得很明确。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我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未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安全生产,重于泰山,预防在先,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检查,可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记者 孟德成)
记者:请问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如何?
郝明金:近年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例如,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9619万元。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这些事故都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有幅度不等的下降,但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仍然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这种态势可能要持续一个时期。
记者: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我国都有哪些举措?
郝明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出台了一些规定,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了一些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例如,为了强化安全生产方面企业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先后制定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并且,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这些规定和措施,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记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哪些环节的问题需要重点解决?
郝明金: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但是,事故调查的最终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制度漏洞,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通过对一些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分析发现,事故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如有的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和建设速度,忽视建设质量和安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权钱交易,有关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等。
除此之外,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十分重要。这是因为,无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多么健全,领导多么重视,企业规章制度多么完善,最终还是要靠生产一线的劳动者执行和实现。现代社会生产分工细致,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总不能越俎代庖,亲自采煤操作机床或驾驶汽车。例如,天津滨保高速公路“10·7”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是驾驶员违章驾驶造成的,上海“11·15”火灾是由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的,这是事故发生最直接的原因,是事故的“导火索”。可见,一线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这个环节的问题解决好了,将大大消除事故隐患,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记者:可见一线劳动者是安全生产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在这方面您有什么建议?
郝明金:在继续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其他方面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和强化对一线工人的职业培训,大力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技能、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劳动者安全生产的岗位责任。
第一,加强教育培训,实现持证上岗,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现代化大生产,只有有技术的工人,才能实现安全生产。我国在工业化过程中,需要大批技术熟练工人。而现实情况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工人都是缺乏技术的农民工,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有一个由弱变强的过程。我国的550万煤矿职工中,农民工占半数,主要在井下一线工作,小煤矿从业人员几乎全部为农民工。3000多万建筑工人中,80%为农民工。据统计,在农民工中,文盲与半文盲占7%,小学文化为29%,高中以上仅占13%。加之一些地方政府和单位不重视职业培训,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据调查,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所引发。可以说,是愚昧和缺少文化、技术酿成了事故悲剧。我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只有把大批农民工培训成技术熟练工人,才能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第二,强化劳动者安全生产的岗位责任。工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在企业,每一个工人的岗位既是生产岗位,也是安全岗位,是“一岗双责”。工人既要懂技术、会操作,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也要树立安全生产意识,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使安全生产成为每位工人的自觉行动。对安全生产做得好的要表彰奖励,对做得不好违反规程的要批评处分,对酿成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司法责任。另外,工人不仅自身要做到安全生产,还要抵制违章指挥,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切行为作斗争。
第三,强化对劳动用工的执法检查。企业用工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生产要求,有关部门对此要加强监督检查。这是政府责任,法律规定得很明确。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我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未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安全生产,重于泰山,预防在先,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检查,可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记者 孟德成)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