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案概览

受贿10余万规划建设局官员一审获刑10年

受贿10余万规划建设局官员一审获刑10年 

  浙江省乐清市规划建设局原监察大队案审室主任郑某在家中、办公室或酒店包厢等地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提货卡及软盒中华香烟和冬虫夏草,为他人牟取利益。12月19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郑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经查,2008年至2010年,郑某在担任乐清市规划建设局监察大队北白象片组组长期间,利用查处违章建设的职务便利,大肆收受他人现金、提货卡等财物共计10万元,软盒中华香烟50条、冬虫夏草两包。在乐清市北白象镇东巉村新乐清人居住点安居工程违章拆违中,先后收受该村主任林某50条软盒中华香烟、5万元人民币和一包冬虫夏草。在某电器公司违章建设厂房中,以需要打点同事和疏通领导为由收受3万元香烟卡和6万元现金。案发后,郑某向乐清市监察局退赃13万元。(记者陈东升 通讯员岳思轩)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