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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借惠民工程捞钱财 检方建议加强惠民资金监管

 
村官借惠民工程捞钱财 检方建议加强惠民资金监管 

  官不大,胆大,心狠,手法劣。记者今日从福建福州市检察院分析部分村官职务犯罪材料上看到,政府的涉农惠民政策到了一些村里就走样,不法村官老想变着法子骗公款,骗村民的钱财,同时也暴露出资金监管上的漏洞。
  2004年起,该省水利厅开展“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为了让全省未通自来水行政村的农民都能用上安全、洁净的饮用水,由受益村先行筹款建设自来水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再由上级水利部门拨给定额补助款7万元(民间称为“水补”)。这本是一项得民心的好政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给犯罪留下可乘之机。2011年以来,福清市检察院就查办了6起贪污“水补”案,涉及村官17人,案值达31万余元。
  既然有“水补”,我就无中生造出一个自来水工程。福清市高山镇东进村主干邱某等人的胆子也够大,靠编造虚假工程建设材料上报骗取了“水补”;而阴镇梨港村支书薛某等人,利用村里原有饮用山涧水设施套取出自来水工程补助款;东张镇溪北村主任王某等人,利用村民已集资修建好的自来水工程,村委花少量钱进行粉刷翻新后冒领。“空手套白狼”骗取的公款到手后进行集体私分。
  犯罪手法并不高明,甚至拙劣,为何能得逞?照理,修建工程要验收,这一环节如何通得过?记者就“水补”案件采访检察官。“给验收人员送红包,他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检察官认为,主要原因还在于村务不完全透明,在资金管理使用上有漏洞。
  村官骗取侵占村民的钱财,往往借着政府惠民工程的名义。福建省实施的一项为民“造福工程,”是将居住在高山、海上、偏远、存在地质隐患的自然村群众,整体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以改善群众教育、文化、就医、就业条件。 “房屋搬迁,每户交纳押金5000元!”闽清县际峰村的农户们信了村主任杨某的假话,46户村民把现金直接交给他,钱款并没有进入村账,杨某拿着押金给自己还债和投资去了。4月9日,县检察院把追回来的14.5万元发还村民。“村里人都骗,心够狠!”村民们愤愤不平地说。有的村干部连政府给革命“五老”人员的补助款,以及慈善款都敢贪。
  “预防惠农资金流入个人腰包,关键要强化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的监督。”采访中,市检察院反贪部门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结合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建章堵漏,强化内控机制建设,确保涉农惠农资金安全使用,让惠农政策真正受惠于民。(来源:正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