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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终特稿: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012年,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在分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基础上,重抓述职述廉、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市纪委会同组织部门组织开展2011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全市102个县处级领导班子及907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共有6985名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对县处级班子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了民主评议。从测评情况看,县(市、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工作总体满意率为96.8%,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工作总体满意率为93.7%,分别比上年提高1.3个和0.5个百分点。
    二、继续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1月中旬,连续第9年组织由市委常委和副市长带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抽调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及45名工作人员,邀请18名党风联络员,共81人组成18个检查组,对9个县(市、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新区,以及市委台办、市物价局等7个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本次检查与往年相比,进一步细化了考核评分的内容、强化了定性考核与量化积分相结合的模式,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奖”评比的重要依据,分值占到评比总分的30%。检查期间,共组织召开专题汇报会18个,开展民主测评10场,个别访谈县处级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560多人次,实地走访查看项目11个,查阅有关台账资料800余册。检查中发现的55条个性问题,均由检查组向被查单位作了反馈,要求限期提交整改计划,对面上的4条共性问题,向市委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了跟踪督办。12月份,我市又连续第10年在全市开展大范围、高规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并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并进一步完善了量化考核评价体系,突出了考核重点。检查过程中,我们还重点了解各地各部门201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是否全部到位。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我市始终把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作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抓手,通过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年初的述职述廉及民主测评,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所在,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3月份,对2011年度民主测评不达标的1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我们还进一步加大了对典型案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3月份,根据省纪委交办意见,我们迅速平息并处理了阜宁县一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事件,对9名公职人员给予了党政纪处分。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对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和61名乡科级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盐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