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原卫生副局长犯受贿罪被开除公职
福建漳州市原卫生副局长犯受贿罪被开除公职
(福建)漳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对漳州市卫生局提交的 《关于给予陈臻开除处分的请示》作出了批示,同意开除陈臻公职。
据漳州市人民政府的批复,陈臻,男,1961年5月生,汉族,龙海市人,大学本科文化,原任漳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臻因犯受贿罪,于2010年12月13日被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0〕漳刑初字第78号刑事判决书)。
根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的规定,同意开除陈臻公职。
导报记者了解到,陈臻的原漳州市卫生局副局长职务,早在去年下半年就被免去。早年,陈臻是参加公开考试,从龙岩考上漳州市卫生局副局长这个职位的。(蔡力)新闻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