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一矿长3年敛财近百万获刑10年
新疆阿克苏一矿长3年敛财近百万获刑10年
正义网新疆5月19日电(通讯员胡艳玲)一个小矿长利用职务之便,三年之内疯狂敛财近百万,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没收非法所得87.6万元。近日,新疆阿克苏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胡志谋受贿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胡志谋系原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他曾担任过巴依里煤矿矿长、玉尔滚煤矿矿长、阿克苏塔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7年12月到2010年8月,被告胡志谋利用职务之便,在监督管理甘肃中煤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玉尔滚煤矿技改工程期间,与项目部经理商议按利润的1/3提取好处费,先后八次收受好处费61万元;在负责新疆光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架设玉尔滚煤矿10千伏线路工程中,为潘某承包工程,并在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便利,收受潘某好处费10万元。三年间共受贿25次,总计金额87.6万元。
案件判决后,被告胡志谋认罪服法,没有上诉。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