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会计挪5700余万巨额公款炒股 1672万无法追回
内蒙古一会计挪5700余万巨额公款炒股 1672万无法追回
正义网内蒙古6月4日电(通讯员 郭占利)日前,在当地轰动一时的内蒙古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刘某某挪用5798.8万元巨额公款案已侦查终结,被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移送上级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现年42岁的刘某某系内蒙古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8年4月至2012年2月期间,他利用担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职务之便,采取银行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先后十几次私将该公司在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存储的资金中的5798.8万元转入其个人名下的赤峰惠旺财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妻子个人的银行账户,进而转至刘某某在大连中信建投证券公司的帐户和其妻王某某在国泰君安证券公司赤峰营业部的帐户进行股票交易。同时购买了35.47万元的炒股软件,专门分析股市行情。作案过程中,刘某某采取自己到银行对账和制作假银行对账单等方式,隐瞒其挪用行为。
随后,该公司在一次对账中偶然发现问题,刘某某遂被举报到检察机关。案发后,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侦查工作,全力追缴赃款, 4116.6万元及时退还内蒙古某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672.2余万元已经无法追回。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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