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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分检逾百件贪贿案涉案人大多收过红包礼金 “边缘腐败”未达构罪标准难处罚

重庆一分检逾百件贪贿案涉案人大多收过红包礼金 “边缘腐败”未达构罪标准难处罚


  2011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理基层院提请逮捕的110件贪污、贿赂案件中,123名犯罪嫌疑人大多有收受红包、礼金的行为。


  重庆一分检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陈璋剑5月28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在公权力行使中存在着一种处于腐败犯罪边缘地带的“边缘腐败”,行为人在权力的灰色地带或者监管盲区,利用职权获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腐败长期大量存在,且难以查处、惩治,败坏党风、社会风气,并成为诱发严重腐败犯罪的温床。

  

  普遍存在破坏性强

  

  陈璋剑分析说,从表现形式来看,“边缘腐败”或隐蔽或公开,有的借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时机变相收受礼金,有的在检查工作、考核考察过程中直接收取红包,有的在下基层调研时收点纪念品、带点土特产,有的利用接待之机大肆公款吃喝、消费高档烟酒,有的以考察交流为名公款旅游……


  记者了解到,“边缘腐败”危害严重,具有很强的破坏性。许多腐败分子正是因为禁不住诱惑、耐不住清贫,从收受一条烟、一瓶酒开始,逐步摧毁了自身的反腐防线而走向堕落。有的打着“人情往来”的旗号,心安理得地收受礼金,与对方结成利益同盟,最终进行权钱交易,坠入犯罪深渊。


  在重庆一分检办理的一起涉黑案中,身为县公安局副局长的肖某与赵某来往密切,逢年过节、住院疗养赵某都要给肖某送上红包,逐渐肖某对赵某有求必应,放纵其开设赌场、帮助其“捞人”,甚至在赵某实施故意杀人后帮助其逃跑,最终沦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保护伞。


  陈璋剑表示,“边缘腐败”意味着权力对社会资源的无序切割和无偿占有,由于权力运行扭曲、关系网络扭结,导致权力利益化,办事讲关系、靠送礼,人民群众的机会和利益受到剥夺和侵害,严重破坏公平正义。而一旦这种腐败现象得不到及时遏制,即会在社会上形成心理趋同和文化认同,直接触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边缘腐败’还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使得一些国家公职人员沾染了攀比奢靡风气,办公设施讲气派、公务用车讲高档、出差住宿讲级别、公款吃喝讲排场。”陈璋剑说,这一方面造成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使得党风政风日下,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同时,“边缘腐败”广泛在基层存在,人民群众能够直观地感觉到,由此导致对干部队伍产生不信任感,进而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隐蔽性强难以查处

  

  与传统意义上的贪污受贿之类的腐败现象相比,“边缘腐败”隐蔽性更强,预防查处难度大。


  陈璋剑说,由于“边缘腐败”往往在合法外衣掩盖之下,有着这样那样的“合理”借口,比如:收受红包、礼金是人情往来,公款吃喝是公务接待,公费旅游是学习考察,违规配车是工作需要,迷惑性强,不易辨别。


  另外,“边缘腐败”大量存在,单位内部形成利益共同体,行为人之间达成攻守同盟,举报、发现渠道狭窄,很难收集证据证明行为人的行为是超出合理、合法范畴的腐败行为。


  “究其实质,‘边缘腐败’仍是一种利用公权实施的贪贿行为,但由于我国刑事法律中对贪污、贿赂犯罪有数额要求,大多数‘边缘腐败’涉及的数额达不到构罪标准,因此无法予以刑事处罚。”陈璋剑说,即使数额达到贪污、贿赂犯罪标准,但由于其挥霍公款往往与公务行为相关联,收受红包往往没有直接体现权钱交易,对此类行为如何惩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如何遏制“边缘腐败”现象,陈璋剑建议,强化监督制约,铲除“边缘腐败”滋生土壤。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让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遏制日益盛行的奢侈浪费之风。大力激发群众共同参与防范“边缘腐败”行为的热情,有效拓宽和畅通防范“边缘腐败”行为的举报投诉渠道,形成严防严惩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