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官麦齐光被廉署拘捕
香港:高官麦齐光被廉署拘捕
香港发展局局长麦齐光以及香港路政署助理署长曾景文,因为互租物业一事,今天上午被香港廉政公署邀请到北角总部协助调查。廉政公署当天发布声明证实,该署拘捕了一名特区政府决策局局长、一名特区政府部门助理署长及另外两名人士,怀疑他们在申领政府租房津贴时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
声明称,廉署较早时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鉴于调查仍在进行中,廉署现阶段不会作进一步评论。据了解,廉署拘捕的另外两名人士,分别是麦齐光和曾景文的配偶。
上任不足两星期的香港发展局局长麦齐光被香港廉署拘捕后,提出辞任发展局局长一职,成为新一届政府首位“堕马”的局长。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宣布,麦齐光提出辞任。即日起,香港发展局局长的工作由财政司司长处理,直至另行通告为止。
麦齐光与曾景文被揭发于20多年前,互租位于香港北角城市花园的物业,而且是同一座楼上楼下同期买入的物业,面积也一样。
土地注册处的文件更显示,两人其后又不约而同地授权对方全权出售其物业,包括决定房价及相关法律手续,两人分别卖房时,也委托同一家律师楼处理,被质疑两人互租的物业其实自己才是实际业主,两人通过互相为对方担任“名义业主”的方式骗取政府租房津贴。
麦齐光日前表示,当年他租住一公务员名下的城市花园物业,并向政府申领租房津贴,后来他购入同一花园的另一物业作投资用途,再租给对方居住,主要是考虑对方也是公务员,在缴交租金方面较为稳定。在1988年升职迁入公务员宿舍后,他便停止申请租房津贴,但仍继续购买物业投资。他强调有关做法完全符合《公务员守则》规例,没有违法、违规或操守问题。
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日前表示,租房津贴是香港一项旧制度,当时公务员只须符合“居住于申请的物业内”、“入住的居所非由自己拥有”、“不由家人拥有”这三个条件,便可符合申请租房津贴。
新闻链接
港府任命3位署长
香港特区政府7月12日宣布3项高层官员任命,律政司前政务专员何淑儿、食物及卫生局前副秘书长蔡洁如及行政长官办公室前常任秘书长麦靖宇分别出任运输署署长、行政署长和工业贸易署署长,16日起生效。
蔡洁如将接替服务政府30年后退休的麦绮明;而麦靖宇则会替任服务政府38年的关锡宁。3位新官员平均年龄51.3岁。其中,最年轻的蔡洁如现年47岁,曾在多个决策局及部门服务,包括前政务总署、前工业署、政府新闻处及前运输局。何淑儿则曾经出任财经事务局副局长,并在2006年11月至2012年4月出任律政司政务专员。现年56岁的麦靖宇曾任职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并担任前行政长官曾荫权的私人秘书。(中通)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