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要案概览

档案馆资金随便转 大胆会计遇到糊涂局长

档案馆资金随便转 大胆会计遇到糊涂局长 


  云南省楚雄市档案局原副局长李国文玩忽职守,致使本单位原会计刘振华挪用公款295万元。经楚雄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李国文有期徒刑三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刘振华有期徒刑十一年。
  楚雄市档案局原会计刘振华与他人合伙做生意欠下高利贷,高额利息让其不堪重负,于是打起了公款的主意。他利用职务之便,以会计身份私自开具转账支票。2011年1月至10月间,他先后7次将档案馆建设资金共计295万元转账到与本单位无实际交易关系的其他公司账户,用于偿还高利贷及供自己生活所用,造成巨额公款无法收回。今年8月23日,刘振华到楚雄市检察院投案自首。
  据办案检察官邓燕介绍,刘振华之所以能将单位的巨额公款成功挪用,完全是由于档案局主持工作的原副局长李国文玩忽职守造成的。李国文在主持工作期间,对本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当,同时疏于对档案馆建设资金的监管,致使刘振华6次通过银行存款转账方式挪用档案馆建设资金195万元。在发现刘振华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后,李国文仍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而是仅仅让其写下还款保证书,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挽回损失,仍然让其继续担任会计,经手本单位的转账支票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刘振华再次以同样手法挪用档案馆建设设施设备配套资金100万元。(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