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欲,使他坠入深渊
贪欲,使他坠入深渊
——海门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沈振华腐败案件警示录
今年1月12日,海门市人民法院依法对由市纪委查办的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沈振华腐败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沈振华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非法所得人民币127.25万元,连同已退出赃款人民币12万元,一并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翻开沈振华的个人档案,不难发现其奋斗的足迹。1959年8月28日,他出生在海门市郊一个普通的农户家庭。1978年3月,沈振华应征入伍,在部队里,通过自己的努力,他从一名普通的战士到班长、教导大队学员、指挥连排长、副连职参谋、侦察连连长、教导队副队长(副营),只用了七年时间。之后从副营、正营升迁至副团职干部,沈振华只用了四年时间,可以说,沈振华在部队里的进步是一年一个台阶。1997年9月,沈振华转业回乡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2001年12月至案发前,他已在市民政局副局长岗位上干了近十年。
从初期拼搏向上的奋斗青年到为人不齿的犯罪分子,对权力和金钱无休止的贪欲成为沈振华不可再造的人生梦魇。当我们打开一本本厚重的办案卷宗,沈振华大肆敛财的贪婪面目跃然纸上。在我们与沈振华一次次面对面的对话中,我们走进了他的内心世界,有一点悲凉、有一分凄惨,更多的是痛恨和惋惜……
他,滥用职权,致使国家税款无端流失70多万
【采访手记】
问:你是怎么帮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申办成福利企业的?
沈振华:在单位工作时间长了,自以为是,说话比较随便,经常打一些擦边球,造成了这样的一个局面。
2008年春节里的一天,时任海门市民政局副局长的沈振华遇到好友郭某,郭某询问沈振华,听说福利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的退税政策,可以为企业省下不少钱,能不能给他大舅子黄某的企业办成福利企业?沈振华听后,二话没说满口应承了下来,表示可以让局福利办的同志具体负责操作。之后,沈振华将福利办的同志叫到办公室,要求为黄某的事情“操作操作”,并将黄某也叫到办公室,把申办福利企业的有关程序和细节作了详细说明。
随后,民政局福利办的有关人员在沈振华的授意下,对黄某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向沈振华作了汇报:“这个企业打打擦边球是可以办的。主要问题是黄某厂里的残疾人太少,达不到申办福利企业所规定的比例。”沈振华听完汇报之后,立即打电话给黄某,并主动给他出主意,让黄某将厂周边村子里的残疾人的残疾证借用过来,给他们交上一些养老保险,发些工资补贴,不用实际到岗上班,只要在上级来检查验收时到一下岗,应付检查过后就可以了。就这样,在沈振华的精心设计和安排之下,黄某的企业顺利地通过了验收,拿到了《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不久后的一天,黄某夫妇来到沈振华的家中,感谢他为申办福利企业上的尽心尽力,并送上了5000元现金和一件高档羊绒衫。沈振华也认为这样的感谢理所应当,收下了钱和礼品。
可就在沈振华收下这笔礼金礼品的背后,国家税款受到巨大的损失:黄某的企业变更为福利企业后,国家税收损失705834.14元。
问:你是怎么帮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申办成福利企业的?
沈振华:在单位工作时间长了,自以为是,说话比较随便,经常打一些擦边球,造成了这样的一个局面。
2008年春节里的一天,时任海门市民政局副局长的沈振华遇到好友郭某,郭某询问沈振华,听说福利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的退税政策,可以为企业省下不少钱,能不能给他大舅子黄某的企业办成福利企业?沈振华听后,二话没说满口应承了下来,表示可以让局福利办的同志具体负责操作。之后,沈振华将福利办的同志叫到办公室,要求为黄某的事情“操作操作”,并将黄某也叫到办公室,把申办福利企业的有关程序和细节作了详细说明。
随后,民政局福利办的有关人员在沈振华的授意下,对黄某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向沈振华作了汇报:“这个企业打打擦边球是可以办的。主要问题是黄某厂里的残疾人太少,达不到申办福利企业所规定的比例。”沈振华听完汇报之后,立即打电话给黄某,并主动给他出主意,让黄某将厂周边村子里的残疾人的残疾证借用过来,给他们交上一些养老保险,发些工资补贴,不用实际到岗上班,只要在上级来检查验收时到一下岗,应付检查过后就可以了。就这样,在沈振华的精心设计和安排之下,黄某的企业顺利地通过了验收,拿到了《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不久后的一天,黄某夫妇来到沈振华的家中,感谢他为申办福利企业上的尽心尽力,并送上了5000元现金和一件高档羊绒衫。沈振华也认为这样的感谢理所应当,收下了钱和礼品。
可就在沈振华收下这笔礼金礼品的背后,国家税款受到巨大的损失:黄某的企业变更为福利企业后,国家税收损失705834.14元。
他,伪造档案,违规安置退伍军人收受大量贿赂
【采访手记】
问:在安置退伍军人时收受大量贿赂,你心里害怕吗?
沈振华:当时为一些人安置工作时,我都是写借条给他们的,我想,如果查处,我反正是写了借条的,到时把钱还掉。如果事情办成功,请托人比较满意,那他给钱也是心甘情愿的,不会向谁告发我的,就是这样一个心态。
2003年春节后的一天,当了13年志愿兵的秦某找到沈振华,想请沈振华在其转业的事情上予以关照。秦某送上了一万元现金和高档烟酒,沈振华收下后表示等到4月底5月初秦某的档案转到民政局的时候再说。
5月初,秦某的档案转到了民政局,沈振华找到安置办的相关同志,要求查看秦某的档案。按照当时《海门市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安置办法》的规定,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参战三等功和荣立三次三等功以上的,给予优先安置。但沈振华在查阅秦某的档案后,发现秦某只有一次三等功的记录,按照规定显然不能得到优先安置。但沈振华无视档案管理的规定,以借阅档案的名义将秦某的档案带回了自己家中。带出档案的当晚,沈振华就将秦某叫到家中,嘱咐他回部队再“弄”两个三等功证明回来,不然的话安置的事情不好办。秦某心领神会,又送给沈振华一万元。过了20来天,秦某将“弄”到的两份假的立功登记表交给了沈振华,沈振华将材料装进了秦某的档案盒,就这样,将秦某的三等功次数由“一”改为了“三”。篡改完毕后,沈振华将秦某的档案交还给了安置办。随后,秦某被顺利安置到了一个令他十分满意的工作岗位上。9月的一天,心存感激的秦某再次来到沈振华家中,送上了5000元。
按照民政局的规定和内部分工,沈振华作为军人退伍安置工作的分管领导,理应对这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而沈振华却监守自盗,恣意妄为。他改变的不仅是退伍军人一生的命运轨迹,也使自己跌入了万劫不复的犯罪深渊。
根据《海门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05年4月起,海门市城镇镇户口义务兵、城镇复员士官和服现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在退出现役安置工作时,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双向选择为辅的就业安置办法。但由于沈振华长期分管安置工作,对上对下他都比较熟悉,于是很多“朋友”为了退伍安置仍旧去找沈振华帮忙。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沈振华的好友施某请沈振华在海门镇西郊的一个小饭店里吃饭,前来的还有施某的邻居周某一家。酒足饭饱之后,施某对沈振华说,周某的儿子马上要退伍了,希望沈振华能帮忙安排一个好工作。沈振华听后表示,现在海门市政府不再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了,如果要安置必须由省里直拨名额,难度是比较大的。施某笑着说,大家都知道你沈局长路子广,办法多,请你务必帮这个忙。之后的一天晚上,周某来到沈振华的家中,送给沈振华10万元钱。沈振华表示愿意试一试,但为了规避监督,怀着侥幸心理的他出具了一张十万元的借条给周某。在2007年3、4月间的一天,沈振华又打电话给周某,再次重申了办这个事情的难度,说上上下下有很多关系都要打点,提出要再拿出十万元钱才能办。周某急于为儿子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于是只好又带着十万元现金找到沈振华,同样,沈振华再次写了一张借条给周某。由于沈振华长期分管安置工作,凭着一些老关系和他的竭力周旋,沈振华成功为周某的儿子拿到了省直拨的安置名额,为他安排了一个满意的工作。之后不久,沈振华找到了周某撕毁了借条。就这样,沈振华根据“朋友”的请托,前前后后为16名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收受贿赂高达人民币128万无。
案发时,沈振华对收受的这些贿赂还振振有词,认为这些钱都是凭自己个人的本事得来的,自己是一个讲义气、要朋友的人。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领导干部,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为自己谋私利。
问:在安置退伍军人时收受大量贿赂,你心里害怕吗?
沈振华:当时为一些人安置工作时,我都是写借条给他们的,我想,如果查处,我反正是写了借条的,到时把钱还掉。如果事情办成功,请托人比较满意,那他给钱也是心甘情愿的,不会向谁告发我的,就是这样一个心态。
2003年春节后的一天,当了13年志愿兵的秦某找到沈振华,想请沈振华在其转业的事情上予以关照。秦某送上了一万元现金和高档烟酒,沈振华收下后表示等到4月底5月初秦某的档案转到民政局的时候再说。
5月初,秦某的档案转到了民政局,沈振华找到安置办的相关同志,要求查看秦某的档案。按照当时《海门市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安置办法》的规定,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参战三等功和荣立三次三等功以上的,给予优先安置。但沈振华在查阅秦某的档案后,发现秦某只有一次三等功的记录,按照规定显然不能得到优先安置。但沈振华无视档案管理的规定,以借阅档案的名义将秦某的档案带回了自己家中。带出档案的当晚,沈振华就将秦某叫到家中,嘱咐他回部队再“弄”两个三等功证明回来,不然的话安置的事情不好办。秦某心领神会,又送给沈振华一万元。过了20来天,秦某将“弄”到的两份假的立功登记表交给了沈振华,沈振华将材料装进了秦某的档案盒,就这样,将秦某的三等功次数由“一”改为了“三”。篡改完毕后,沈振华将秦某的档案交还给了安置办。随后,秦某被顺利安置到了一个令他十分满意的工作岗位上。9月的一天,心存感激的秦某再次来到沈振华家中,送上了5000元。
按照民政局的规定和内部分工,沈振华作为军人退伍安置工作的分管领导,理应对这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确保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而沈振华却监守自盗,恣意妄为。他改变的不仅是退伍军人一生的命运轨迹,也使自己跌入了万劫不复的犯罪深渊。
根据《海门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05年4月起,海门市城镇镇户口义务兵、城镇复员士官和服现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在退出现役安置工作时,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双向选择为辅的就业安置办法。但由于沈振华长期分管安置工作,对上对下他都比较熟悉,于是很多“朋友”为了退伍安置仍旧去找沈振华帮忙。2007年春节前的一天,沈振华的好友施某请沈振华在海门镇西郊的一个小饭店里吃饭,前来的还有施某的邻居周某一家。酒足饭饱之后,施某对沈振华说,周某的儿子马上要退伍了,希望沈振华能帮忙安排一个好工作。沈振华听后表示,现在海门市政府不再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了,如果要安置必须由省里直拨名额,难度是比较大的。施某笑着说,大家都知道你沈局长路子广,办法多,请你务必帮这个忙。之后的一天晚上,周某来到沈振华的家中,送给沈振华10万元钱。沈振华表示愿意试一试,但为了规避监督,怀着侥幸心理的他出具了一张十万元的借条给周某。在2007年3、4月间的一天,沈振华又打电话给周某,再次重申了办这个事情的难度,说上上下下有很多关系都要打点,提出要再拿出十万元钱才能办。周某急于为儿子找到一个满意的工作,于是只好又带着十万元现金找到沈振华,同样,沈振华再次写了一张借条给周某。由于沈振华长期分管安置工作,凭着一些老关系和他的竭力周旋,沈振华成功为周某的儿子拿到了省直拨的安置名额,为他安排了一个满意的工作。之后不久,沈振华找到了周某撕毁了借条。就这样,沈振华根据“朋友”的请托,前前后后为16名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收受贿赂高达人民币128万无。
案发时,沈振华对收受的这些贿赂还振振有词,认为这些钱都是凭自己个人的本事得来的,自己是一个讲义气、要朋友的人。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一名领导干部,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为自己谋私利。
他,有求必应,完全背离了一名领导干部的行为准则
【采访手记】
问:你作为一名公安局副局长时,为什么还要为违法分子帮忙?
沈振华:现在我才清醒的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是多么的严重,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严重影响了公安形象。
翻开沈振华长达33页的《刑事判决书》,让我们看到了这位1997年转业到市公安局担任副局长后的堕落轨迹……
1998年底,被告人沈振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李某解决纠纷提供帮助,于1999年春节前在李某办公室收受李某所送人民币10000元。
2000年9月间,被告人沈振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倪某逃避因嫖娼被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提供帮助,收受倪某所送人民币3000元。
2001年7、8月间某日,被告人沈振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江某嫖娼问题的从轻处理提供帮助,在家中收受江某所送人民币20000元。
2001年9月某日,被告人沈振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孙某逃避因嫖娼被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提供帮助,在办公室收受孙某所送人民币30000元。
2000年至2001年5月间,被告人沈振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丁某的表妹、儿子安排工作及孙女申报户口等相关事宜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丁某所送人民币33000元。
为违规人员说情打招呼,为所谓的朋友提供帮助捞好处,沈振华做到了有求必应,也做到了有钱就收。在金钱的诱惑下,他在违法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不能知返,在违法违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最终,沦为了党的罪人、人民的罪人。
问:你作为一名公安局副局长时,为什么还要为违法分子帮忙?
沈振华:现在我才清醒的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是多么的严重,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严重影响了公安形象。
翻开沈振华长达33页的《刑事判决书》,让我们看到了这位1997年转业到市公安局担任副局长后的堕落轨迹……
1998年底,被告人沈振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李某解决纠纷提供帮助,于1999年春节前在李某办公室收受李某所送人民币10000元。
2000年9月间,被告人沈振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倪某逃避因嫖娼被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提供帮助,收受倪某所送人民币3000元。
2001年7、8月间某日,被告人沈振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江某嫖娼问题的从轻处理提供帮助,在家中收受江某所送人民币20000元。
2001年9月某日,被告人沈振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孙某逃避因嫖娼被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提供帮助,在办公室收受孙某所送人民币30000元。
2000年至2001年5月间,被告人沈振华利用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丁某的表妹、儿子安排工作及孙女申报户口等相关事宜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丁某所送人民币33000元。
为违规人员说情打招呼,为所谓的朋友提供帮助捞好处,沈振华做到了有求必应,也做到了有钱就收。在金钱的诱惑下,他在违法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不能知返,在违法违纪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拔,最终,沦为了党的罪人、人民的罪人。
他,挪用公款,将公家账户视为自家银行
【采访手记】
问:私借公款,有没有人监督你?
沈振华:下属单位对借款(私借公款)手续是有严格要求的,但因为我是副局长,他们就看在我的面子上把钱借给我了。后悔啊!
1995年,沈振华的弟弟注册成立了一个皮鞋制品有限公司。2002年3月12日,沈振华弟弟的公司有150万元贷款到期,急需转贷,因为无法筹措到钱,就来找哥哥沈振华想办法。短时间内要筹措这样一大笔钱,沈振华想来想去只有打借用公款的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借出钱,等转贷结束,就把钱打回公家账上,这样做对公家没一丝一毫地损失,绝对不算违规。”沈振华心底暗暗这样想着,他找到了财政资金比较充裕的民政局下属单位市殡仪馆,向时任市民政局副局长、殡仪馆馆长的倪国祥(2008年因受贿被查处)提出了借用公款的想法,并保证一个星期内还掉。倪国祥考虑再三说:“150万元数额太大,有风险的。”沈振华对倪拍胸保证:“我用我的人格担保,办好转贷手续马上还回来。”于是,沈振华以弟弟的名义写了一张借条给市殡仪馆,倪国祥在这个借条上签字后,殡仪馆就将这笔钱打到了沈振华弟弟公司的账户上,顺利转贷后,这笔钱如数归还到了殡仪馆的账上。本应严格执行的财务规定就这样化于无形,在沈振华的脑中也根本就没有“挪用公款”这样的法纪。有了这一次成功的经验,沈振华把公家的账户当做了自家的银行,变本加厉、肆无忌惮的一次又一次伸出了罪恶之手。2002年8月19日,他为弟弟公司转贷向殡仪馆借款30万元。2002年9月26日,为购买房屋、装修及购买家具,他向殡仪馆借款21.6万元。2003年5月24日,为购买房屋、装修及购买家具,他又向殡仪馆借款2.4万元。2004年5月19日,他再一次为弟弟公司转贷向殡仪馆借款30万元。2004年8月4日,为翻新父母居住的老房子,他向殡仪馆借款5.5万元。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沈振华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239.5万元。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沈振华自己浑然不知,在接受组织调查之后才恍然大悟、懊悔不及,正如他在忏悔书中所写的那样:我这是利用职务之便,请下属单位帮忙给自己家里办一些事情。这是一种以权谋私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问:私借公款,有没有人监督你?
沈振华:下属单位对借款(私借公款)手续是有严格要求的,但因为我是副局长,他们就看在我的面子上把钱借给我了。后悔啊!
1995年,沈振华的弟弟注册成立了一个皮鞋制品有限公司。2002年3月12日,沈振华弟弟的公司有150万元贷款到期,急需转贷,因为无法筹措到钱,就来找哥哥沈振华想办法。短时间内要筹措这样一大笔钱,沈振华想来想去只有打借用公款的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借出钱,等转贷结束,就把钱打回公家账上,这样做对公家没一丝一毫地损失,绝对不算违规。”沈振华心底暗暗这样想着,他找到了财政资金比较充裕的民政局下属单位市殡仪馆,向时任市民政局副局长、殡仪馆馆长的倪国祥(2008年因受贿被查处)提出了借用公款的想法,并保证一个星期内还掉。倪国祥考虑再三说:“150万元数额太大,有风险的。”沈振华对倪拍胸保证:“我用我的人格担保,办好转贷手续马上还回来。”于是,沈振华以弟弟的名义写了一张借条给市殡仪馆,倪国祥在这个借条上签字后,殡仪馆就将这笔钱打到了沈振华弟弟公司的账户上,顺利转贷后,这笔钱如数归还到了殡仪馆的账上。本应严格执行的财务规定就这样化于无形,在沈振华的脑中也根本就没有“挪用公款”这样的法纪。有了这一次成功的经验,沈振华把公家的账户当做了自家的银行,变本加厉、肆无忌惮的一次又一次伸出了罪恶之手。2002年8月19日,他为弟弟公司转贷向殡仪馆借款30万元。2002年9月26日,为购买房屋、装修及购买家具,他向殡仪馆借款21.6万元。2003年5月24日,为购买房屋、装修及购买家具,他又向殡仪馆借款2.4万元。2004年5月19日,他再一次为弟弟公司转贷向殡仪馆借款30万元。2004年8月4日,为翻新父母居住的老房子,他向殡仪馆借款5.5万元。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沈振华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239.5万元。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沈振华自己浑然不知,在接受组织调查之后才恍然大悟、懊悔不及,正如他在忏悔书中所写的那样:我这是利用职务之便,请下属单位帮忙给自己家里办一些事情。这是一种以权谋私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交友不慎终失足 案件启示警后人
【采访手记】
问:你觉得平时自身的形象如何?和老板们交朋友让你产生了怎样的变化?
沈振华:经常喝酒,参与打牌赌博,到歌舞娱乐场所去活动,还自己做生意,这是我八小时以外不符合党员形象的,与老板接触多了,肯定要发生质的变化,老板追求利益最大化,产生潜移默化的力量追求物质,不想工作。
纵观沈振华蜕化变质的人生轨迹,带给我们的启迪和警醒是多方面的,而无视自身形象,在社会上广交所谓的“朋友”,不分良莠,不择善而交是他最致命的一个缺陷。沈振华1997年转业回地方,被安排到海门市公安局担任副局长,社会上的一些小老板因嫖娼、纠纷或想为自己的企业寻找势力保护,就主动上门拉拢沈振华,送钱送烟送酒、请客吃饭,托沈振华处理这些大大小小的事情,一来二去沈振华的“朋友”圈子越来越广,且以老板居多,他们称兄道弟、吃喝玩乐、声色犬马、权钱交易。作为一名公安局的领导,沈振华知法犯法,经常为他所谓的朋友打招呼、说人情。后来调到民政局当副局长后,沈振华也是因为这些朋友抹不开情面,为他们办理请托之事,竭尽所能,他认为朋友之间是讲“义气”的,他尽力为他们办事,对于他收受贿赂的事情,朋友也会三缄其口,殊不知这样的“友谊”只维系在利益这个筹码上。邓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这个数就是指对所交往的人要有判断力,谁是真正的朋友,谁是貌合神离,谁是包藏祸心,心里应该有杆秤。“同师曰朋,同志曰友”。领导干部真正的朋友应该是正直善良、顾全大局的人,是有利于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的人,有利于领导干部身心健康的人。那些敢于直言、善于提出批评意见的同志是可以信赖的朋友;那些想方设法巴结你、讨好你、满足你、不断用恩惠拉拢、腐蚀你的人,从根本上说,是要把你推向悬崖的人。在交友问题上,领导干部要有警惕性,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蒙蔽,不要为各种诱惑所动摇;要防微杜渐,对那些所谓的“感情投资”、形形色色的公关和不善之客,要当机立断,拒之千里,谨防交友不慎带来不良后果。
在接受办案人员采访时,沈振华粗略地为自己算了一笔账,他说:“我今年52岁,从53岁到60岁,按照9.5万元一年的收入,8年就有近80万,从61岁活到80岁,按照8万元一年的收入,有160万,至少有240万元的合法收入,但由于自己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实际还不光是经济待遇,还有政治待遇、社会地位。一失足成千古恨,本来可以安享晚年,但是想想今后将会很悲惨,内心感到很痛心。”
在南通市看守所,沈振华懊悔万分,他告诉检察官,如今在看守所才明白以前的自由是多么可贵,每天两次的放风时间,十几个人在不足20平米罩着铁丝网的天空下自由呼吸、感受阳光,就是他现在最期盼的时光。但世上没有后悔药,他只愿昔日的那些同事、战友、朋友能以他为鉴,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因为人生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之微,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没有自律或缺乏自律,任贪欲膨胀,就会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渊。沈振华走到今天这一步,正是贪欲和私念将其从“人民的公仆”拉到人民的对立面。“公权力为公则造福,为私则必然招祸”,这是历史经久不息的回声,更是现实反复敲响的警钟。( 海 萱 )
问:你觉得平时自身的形象如何?和老板们交朋友让你产生了怎样的变化?
沈振华:经常喝酒,参与打牌赌博,到歌舞娱乐场所去活动,还自己做生意,这是我八小时以外不符合党员形象的,与老板接触多了,肯定要发生质的变化,老板追求利益最大化,产生潜移默化的力量追求物质,不想工作。
纵观沈振华蜕化变质的人生轨迹,带给我们的启迪和警醒是多方面的,而无视自身形象,在社会上广交所谓的“朋友”,不分良莠,不择善而交是他最致命的一个缺陷。沈振华1997年转业回地方,被安排到海门市公安局担任副局长,社会上的一些小老板因嫖娼、纠纷或想为自己的企业寻找势力保护,就主动上门拉拢沈振华,送钱送烟送酒、请客吃饭,托沈振华处理这些大大小小的事情,一来二去沈振华的“朋友”圈子越来越广,且以老板居多,他们称兄道弟、吃喝玩乐、声色犬马、权钱交易。作为一名公安局的领导,沈振华知法犯法,经常为他所谓的朋友打招呼、说人情。后来调到民政局当副局长后,沈振华也是因为这些朋友抹不开情面,为他们办理请托之事,竭尽所能,他认为朋友之间是讲“义气”的,他尽力为他们办事,对于他收受贿赂的事情,朋友也会三缄其口,殊不知这样的“友谊”只维系在利益这个筹码上。邓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这个数就是指对所交往的人要有判断力,谁是真正的朋友,谁是貌合神离,谁是包藏祸心,心里应该有杆秤。“同师曰朋,同志曰友”。领导干部真正的朋友应该是正直善良、顾全大局的人,是有利于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的人,有利于领导干部身心健康的人。那些敢于直言、善于提出批评意见的同志是可以信赖的朋友;那些想方设法巴结你、讨好你、满足你、不断用恩惠拉拢、腐蚀你的人,从根本上说,是要把你推向悬崖的人。在交友问题上,领导干部要有警惕性,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蒙蔽,不要为各种诱惑所动摇;要防微杜渐,对那些所谓的“感情投资”、形形色色的公关和不善之客,要当机立断,拒之千里,谨防交友不慎带来不良后果。
在接受办案人员采访时,沈振华粗略地为自己算了一笔账,他说:“我今年52岁,从53岁到60岁,按照9.5万元一年的收入,8年就有近80万,从61岁活到80岁,按照8万元一年的收入,有160万,至少有240万元的合法收入,但由于自己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实际还不光是经济待遇,还有政治待遇、社会地位。一失足成千古恨,本来可以安享晚年,但是想想今后将会很悲惨,内心感到很痛心。”
在南通市看守所,沈振华懊悔万分,他告诉检察官,如今在看守所才明白以前的自由是多么可贵,每天两次的放风时间,十几个人在不足20平米罩着铁丝网的天空下自由呼吸、感受阳光,就是他现在最期盼的时光。但世上没有后悔药,他只愿昔日的那些同事、战友、朋友能以他为鉴,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因为人生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之微,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没有自律或缺乏自律,任贪欲膨胀,就会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渊。沈振华走到今天这一步,正是贪欲和私念将其从“人民的公仆”拉到人民的对立面。“公权力为公则造福,为私则必然招祸”,这是历史经久不息的回声,更是现实反复敲响的警钟。( 海 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