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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土钻洞一硕鼠

净土钻洞一硕鼠
——如皋市教育局基建办公室原主任沈伯岭受贿案剖析 
 


  在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关注教育事业、国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的情况下,极少数教育管理工作者丢弃理想、背弃操守,将黑手伸向了学校,借加强学校基础建设之机,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沦为令人不齿的硕鼠。如皋市教育局基建办公室原主任沈伯岭就是这样一只硕鼠。他的腐败、蜕变发人深省,他的堕落、毁灭令人扼腕。
  怕穷崇富毁情操
  沈伯岭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家境贫穷,他通过努力求学跳出了农门,改变了自己的前途和命运。1982年,师专毕业的沈伯岭成了如皋县搬经中学的一名历史教师。此时的他勤奋上进,恪尽职守,在三尺讲台辛勤耕耘,得到了组织的认可与重用,先后担任了搬经中学团委书记、总务处副主任、如皋市教师进修学校总务处副主任等职务。2001年4月借用到如皋市教育局监察室工作,2002年2月起任如皋市教育局基建办公室主任,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兼任如皋市外国语学校校长,2010年7月起任如皋市教育工会专职副主席。
  按理说,农民家庭出生的沈伯岭应该分外珍惜自己的工作,珍惜自己的名誉和地位,但拥有一定权力后,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在与工程老板们频繁接触后,他开始羡慕起老板们的“潇洒”生活。沈伯岭被组织调查后忏悔说:“我骨子里怕穷崇富,一向敬仰富有者,他们的富裕生活我心向往之。”这样的人生观让沈伯岭产生了满肚子的怨气和不满足。渐渐地,他把党员干部的党性原则、为人师表的道德操守都抛到了一旁,眼里、心里只剩下了钱,贪婪之心如恶性肿瘤般扩散。为了攫取钱财,他把目光盯在了自己手中的权力上,大肆进行权钱交易,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最终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
  “师生情谊”别样深
  说起来,沈伯岭的贪腐“征程”起始于他的一位学生。师生重逢是在2002年下半年,当时沈伯岭的学生张某刚刚涉足工程领域。张某来到新任基建办主任沈伯岭的办公室,一声“沈老师”便拉近了张、沈之间的距离,随着张某在教育系统所做的工程越来越多,两人的“师生情谊”也就不断升温。
  2003年中秋节前,张某来到沈伯岭的办公室“看望老师”,并从皮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慰问”老师。张某走后,沈伯岭迫不及待地打开信封,里面装的竟是10000元人民币。第一次接受大额贿赂,沈伯岭心中的兴奋与恐惧交织在一起,兴奋的是自己的“价值”得到了别人的承认,恐惧的是一旦东窗事发,自己将身败名裂。一连几天,沈伯岭都在这复杂的心情中度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沈伯岭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这是学生的一片心意”、“我拿的不过是他赚的一个零头,没有我就没有他的今天”,这些话成了沈伯岭自我安慰的托辞。自那以后,师生俩“往来”频繁,情谊也越来越“深”了。
  迷失自我狂敛财
  上帝要让一个人灭亡,必先让其疯狂。在初始别人送钱的时候,沈伯岭还半推半就。对于一些自己不熟悉的老板,沈伯岭还要作一番“风险评估”。对于自己信不过的人,沈伯岭也会义正词严地予以拒绝。随着教育系统硬件投入及基建工程量的不断加大,找沈伯岭办事的人也越来越多,出手也越来越大方。渐渐地,沈伯岭的胆子也越变越大,思想也越来越麻木,不管是谁送钱,不管多大数额,来者不拒,欣然接受。2007年,沈伯岭意识到自己即将退居二线,快要离开基建办主任这个权力岗位,此时“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充斥着他的头脑。在工程招投标、质量验收过程中,沈伯岭以买房、装潢、女儿上学等名义频频伸手要钱。
  沈伯岭在个人检查中说:“每次下去检查,工程质量做得再好,也要鸡蛋里挑骨头。”沈伯岭利用各种借口刁难工程承包商,目的就是要这些老板送钱给他,包括对待自己的学生张某,他也是“一视同仁”。2007年,在张某承建某初中综合楼和标准操场过程中,沈伯岭经常到工地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情况。检查工作本是职责使然,而他权为己用,假意查找施工存在问题,实则索要贿赂、好处。于是,张某找老师再次“叙旧”,送给了老师30000元人民币。沈伯岭就睁只眼闭只眼,不再为难学生,甚至在真正出现施工质量事故后,良心泯灭的沈伯岭看在钱的份上,仍主动替学生说情,企图掩盖存在问题。
  狐狸狡猾难逃网
  沈伯岭曾被借用到如皋市教育局监察室工作两年,其间多次被抽调到如皋市纪委协助办案,自以为积累了一定的反调查“经验”,打起了“擦边球”。2004年上半年,手头上有了些资金的沈伯岭蠢蠢欲动,酝酿起生财之道。经过打听,沈伯岭了解到工程塔吊租金比较高,他想,自己作为基建办主任,塔吊不愁租不出去,而且可以租上好价钱,就决定买一台塔吊谋利。
沈伯岭听说如皋某机械厂生产塔吊,而在做教育系统工程时与他“打过交道”的个体建筑商缪某正好与该厂老板比较熟,所以他就请缪某一起去该厂买塔吊。购买一台塔吊至少要21万元,当时手头上只有15万元的沈伯岭没有发愁,他与缪某商定:“你帮我出6万元,我把塔吊买下来先租给你,6万元钱抵一年租金。”就这样,沈伯岭还没买到手的塔吊已经寻好了租家。后来,该塔吊先后6次出租,为沈伯岭带来30余万元的租金,成了沈伯岭的“摇钱树”。
  为避免东窗事发,沈伯岭处心积虑隐瞒其收贿行为,伪装清廉形象,妄想达到既捞钱又能逃避调查的目的。在之前如皋市职教育中心原党支部书记缪建明案中,张某已被组织调查。沈伯岭坚信学生不会“出卖”老师,仍大言不惭地跟别人吹嘘自己如何保持着教书人的良知,如何清正廉洁。教育局领导找其谈话时,他也“大义凛然”,表现出一副“清者自清”的傲慢姿态,不肯承认自己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问题。
  然而,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掩耳盗铃者终究是自欺欺人。在组织上向沈伯岭宣布“两规”措施时,其侥幸与对抗的心理防线轰然瓦解,最终交代了其收受他人所送钱物的事实。经查,2003年至2010年,沈伯岭在担任如皋市教育局基建办主任、如皋市外国语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接、施工管理、工程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6次收受他人所送钱款,共计人民币21.6万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如皋市纪委开除了沈伯岭的党籍。2011年8月22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四万元。
  后悔莫及警后人
  在沈伯岭眼里,基建办主任这个位置是他捞钱的“宝座”,他完全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至于在腐败的沼泽里越陷越深,难以自拔,最终葬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和家庭幸福。沈伯岭在忏悔书中写到:“我看不到妻子的面孔,听不到女儿的声音。可以想像的是妻子以泪洗面、女儿惊恐万状、兄弟姐妹夜不能寐。区区数十万元,使我的事业、我的个人生活、我的家庭幸福毁于一旦。年过半百的夫妻失去了相互依靠,即将步入社会的女儿失去了父亲的扶持,病重的母亲失去了儿子的孝顺,这一切,我之过!”然而苦果自酿,悔之已晚。
  纵观沈伯岭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轨迹,放松警惕、心理失衡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心存侥幸、胆大妄为则是其跌向深渊的助推器。沈伯岭不是从参与办理的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而是反其道行之,揣摩如何隐蔽行事,如何逃避法网,但反调查“经验”终究成不了他的救命稻草,恰恰再次印证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一真理。沈伯岭最终身陷囹圄还与其漠视法纪、拒绝监督密不可分。沈伯岭对于给予他“好处”的工程老板“关怀备至”,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大搞暗箱操作,视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无物。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中,沈伯岭对自己的问题视而不见,对领导的提醒充耳不闻,对组织的监督心存抵触,导致其失去了一次又一次改过机会。沈伯岭以自己的惨痛教训写成的警示教材,发人深思,促人警醒,愿手握一定权力的党员干部时时引以为鉴,绷紧弦,把好关,保持平静的心态,珍惜幸福的生活。 (皋 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