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地税稽查局原副局长帮助企业偷漏税款近20万元
深圳某地税稽查局原副局长帮助企业偷漏税款近20万元
8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原副局长蔡志文因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在该市福田区法院受审。同庭受审的还有涉嫌单位行贿罪的深圳升华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文荣。
2010年1月,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接到关于龙华机动车检测站偷税漏税的举报后,稽查二科的工作人员带着调账通知书、检查通知书,到龙华机动车检测站调取了2008年度、2009年度的账本、会计资料等,进行税务稽查。得知这一消息后,为了少缴税款,龙华机动车检测站大股东、深圳升华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文荣通过关系结识了蔡志文,并在2010年春节送给蔡志文港币15万元。
收到好处费的蔡志文表示,不查不罚款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变通运作一下。然后,蔡志文指示下属将两个稽查年度改变为一个稽查年度,即只稽查龙华机动车检测站2009年度的偷税情况。
接到蔡志文改变稽查年度的指示后,稽查人员重新开具一套调账通知书、检查通知书,换回已发给龙华机动车检测站的一套文书,并退回了已调取的2008年度财务资料。这样一来,龙华机动车检测站就“节省”了2008年度各项税款近20万元。
收了好处费的蔡志文,心里并不踏实,一直害怕出事被查,以至于后来有了点风吹草动,就将好处费退了回去。
虽然蔡志文极其谨慎,终究还是“出事”了。根据群众举报,今年4月25日,蔡志文被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立案侦查。
在法庭上,蔡志文悔恨不已,并一度哽咽落泪:“没想到我会以这种方式告别自己热爱的税务工作。数十年工作经历很不容易,但要毁掉它就在一念之间,希望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能以我为鉴。”
记者获悉,除蔡志文被追究刑事责任外,主办该税务案的税务稽查人员也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对此,办案检察官提醒说:“公务人员在工作中,不能受贿也不能渎职,既要廉洁行政,也要依法行政。对于公务人员而言,谨慎处理社会人情非常重要。每个人难免会碰到亲戚、同学、老乡、同事、朋友等方方面面的人情关系,但在工作中一定要谨慎对待。”(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