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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原副市长刘荣照受贿近1500万元受审

广州增城原副市长刘荣照受贿近1500万元受审 
   
    在迎来48岁生日的时候,刘荣照也等来了一场审判。17日上午,广州增城市原副市长刘荣照在广州花都区法院开庭。检方指控其在8 年时间里涉嫌受贿近1500万元,并滥用职权给国家带来巨额经济损失。而其从正式步入官场到开始蜕变,只用了7 年时间。
    仕途高歌时栽倒
    今年47 岁的刘荣照是土生土长的增城人。1985 年7 月毕业后,进入增城市法院,当了一名书记员, 一干就是3 年。直到1988年10 月后,他才正式成为一名法官。
    1990 年10 月,刘荣照被任命为增城市法院石滩人民法庭副庭长。两年后,他升任庭长。1994 年8 月,他挂任新塘镇党委委员。的这段经历对他影响较大。1996 年1 月,31 岁的刘荣照离开法院系统,正式步入官场,就任新塘镇副镇长, 完成了人生角色的一次重要转型。
    此后,他步步高升,先是升任新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4 年2 月调任荔城镇党委书记,3 个月后,任荔城街道党工委书记。
    据增城市政府网站此前显示,2006 年11 月后, 刘荣照任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0 年3 月,他当选为增城市副市长。
    2011 年4 月,46 岁的刘荣照仕途看好时, 未料却被广州市纪委带走接受调查。
    滥用职权倒土地
    据检方起诉书称,2004 年间,增城市政府为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决定整合、出让荔城街三联村工业园的闲置土地。
    时任荔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刘荣照,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相关公司已与政府部门达成购地意向的情况下, 仍擅自决定短期引进私人资金参与政府土地整合。
    2004 年底, 刘荣照伙同嫌犯顾恩洪(另案处理)与广州市增城骏杰房地产咨询服务部的陈就泉(另案处理)商定,由刘荣照象征性出资人民币50 万元私下与陈就泉共同整合该土地。
在陈就泉还没有完成出资的情况下,荔城街道办在2005 年11月提前向陈就泉名下的房地产咨询服务部支付了首笔土地整合款252 万元。在陈出资完毕不到两个月里, 荔城街道办又支付了第二笔土地整合款1001 万元。
    检方表示, 两次共支付了1253 万元, 扣除土地整合成本和其他费用,陈就 泉实际获利478 万元,此举导致荔城街道办向私人老板无端支付了不该支付的土地整合款478 万元,给国家带来了巨额经济损失。
    收受贿赂1500万
    据广州市检察院提供的资料,早在2003 年1 月, 刘荣照任职新塘镇镇长时, 便开始涉足受贿,此时距其1996 年正式步入官场刚好7 年。
    今年8 月14 日,广州市检察院通报了刘荣照职务犯罪案。通报称,2003 年1 月至2011 年3月, 刘荣照利用其先后担任增城市新塘镇镇长、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增城市荔城街党工委书记、增城市副市长期间,先后非法收受了增城市顺欣房地产有限公司钟某某、胡某某,增城市汇港房地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 广州市骏欣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 增城奔马摩托车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湛某某等人的财物, 共索取或收受相关公司人员贿送的财物近1500 万元。(记者董柳、实习生杨义君)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