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亿村官”周伟思被逮捕
深圳“20亿村官”周伟思被逮捕
记者日前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龙岗南联“村官”周伟思一案有了新进展:2月8日,周伟思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被执行逮捕。
周伟思案牵出城管副局长
1月24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周伟思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立案侦查,并于当天对其刑事拘留。由该案牵出的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何永华因涉嫌受贿也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共立案4件5人(单位)。周伟思一案牵出的其他人员,包括何永华等3人也先后被执行逮捕。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我们实际办案经验来看,一些基层的违法人员虽然职务不高,但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由于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相连,因而会给群众造成最直接的伤害。反腐工作要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于周伟思一案,他还表示,“检察机关会依法、公正地处理该案,该案的进展等会通过官方微博等途径及时向社会披露,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因旧城改造项目受贿落马
据公开的信息,“能人”周伟思早年下海经商,便已拥有不菲的身家。那么,富了之后再去做“村官”的周伟思,又因何落马?深圳市办案检察官透露,经初步调查,周伟思受贿主要集中于旧城改造项目。
据悉,在南联社区的一次旧城改造项目中,某房地产公司取得该项目后,与拆迁户在补偿标准上难达成一致,便请求担任“村官”的周伟思出面帮忙。周伟思动员拆迁户降低补偿数额,接受开发商补偿条件,促成了该房地产公司与拆迁户达成补偿协议,为该房地产公司的拆迁节省了大量资金。同时,周伟思还帮该开发商在其它环节推动进程、节省费用等。事后,周伟思先后收受该房地产公司逾千万元人民币“好处费”。
周伟思为了南联社区的违章建筑不被查处,找到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区查违办副主任)何永华帮忙,并多次送上“好处费”。至于其被同村人举报“坐拥20亿身家”是否真有其事?检方透露,周伟思的身份比较特殊,先是农民、商人,近10年才成为“村官”,先后担任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工作站副站长,成为“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周伟思拥有的房产等资产,大都在其成为“村官”之前便已购置,是否涉嫌职务犯罪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反思
村官双重身份监督制约难
约10年时间,周伟思同时拥有两个不同的身份,从村委主任到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另一个身份是南联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村官”同时又是村企的管理者等,这一现象目前在深圳的基层可以说是屡见不鲜。检察官反映,“村官”兼任村属企业的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等,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加上村属企业、股份合作公司等存在一些管理失范、政企不分甚至家族式经营及控制等问题,以至于挪用公款、受贿并损害村集体利益的事时有发生。
他坦言,“根据管辖分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目前我国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组织,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依法从事公务的行为,二是基层自治管理服务的行为。目前按法律规定,只有在依法从事公务如救灾、抢险、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环节,‘村官’才属于‘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才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并属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管辖范围。这也造成了目前的一种司法困境,即一些基层群众对基层组织的问题反映很强烈,但因限于当事人身份及司法管辖权,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必须依法进行。”
宝安、龙岗两区在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等项目中,可能派生出巨大的利益链,像周伟思同时作为“村官”及村属企业的领导者,既是旧改拆迁的推动者,又是旧改拆迁中的利益方,也很容易身陷其中甚至涉嫌犯罪。大力加强媒体与社会公众的监督,这是推动基层工作规范化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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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7日,周伟思案的举报人周祖杰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事也引发了社会的关注。对此,办案人员称,周祖杰一案是“三打”转办的线索,早在2012年6月便已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其举报周伟思则发生在11月。目前,周祖杰一案已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周祖杰、周伟思先后因各自不同的犯罪事实被批准逮捕,“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郭彪 通讯员 汪林丰)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