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建筑领域潜规则转向明规则
警惕建筑领域潜规则转向明规则
恬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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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在江西、吉林等地调研了解到,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呈现蔓延态势,将行贿成本按一定比例纳入工程预算成为一些建筑企业的“明规则”,甚至发展到有行贿者与受贿者公然签订“受贿协议”。同时,为了获得工程项目,许多施工单位甚至将工程总造价的5%至10%作为行贿资金列入支出预算。(10月18日《法制日报》)
据有关报道指出,形成这种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建筑行业包括审批、规划、招标投标、施工、采购、质量监理、验收评估等多个环节,涉及的部门众多,需要“公关”的人员较多。同时,由于一些单位或部门“一把手”往往手握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等大权,是左右工程项目安排、工程款结算的关键人物,成为建筑商、包工头们争相拉拢的对象,由此引发的工程建设领域“一把手”犯罪现象突出。
发明了“潜规则”一词的吴思先生近日撰文指出,潜规则存在的根本,在于社会制度环境中的代理人群体不受监督、不受控制。只有权力能受到制约,潜规则升值空间会大幅度下降;若没有权力制约,潜规则只会越来越普遍。
按照这种思路,如果潜规则越来越普遍的话,在一定条件下就能够明目张胆的上升为“明规则”。例如,在建筑工程领域,甚至发展到有行贿者与受贿者公然签订“受贿协议”。就是潜规则越来越多已经变成明规则的体现。而给潜规则披上合法外衣,是一种很危险的思路。
吴思先生认为,只有信息透明,才能一定程度上降低潜规则。他以娱乐圈的“潜规则”为例说明,正是因为娱乐圈的监督的成本较低,八卦新闻的流行,对艺人造成了有力的监督。这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消除演艺圈的潜规则。
同理,笔者认为,遏制建筑工程领域的潜规则发展到明规则,除了要遏制一些单位一把手的权力,将全力运行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也能有利于遏制工程领域潜规则向明规则转化的势头。
笔者以为,应对不断蔓延渐成“明规则”的工程腐败,当务之急是下决心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权力运行的特点和权力容易发生问题的风险点,制定详细的透明运行细则,把涉及工程的每一项权力、权力的每个环节、每个环节运行的细节都主动公开,随时接受公众、相关利害关系人的质询监督。如果把这些环节主动让公众知晓,并形成制度化,那么,工程腐败便大大失去了土壤。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