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既要建好制度更要用好制度
反腐既要建好制度更要用好制度
据《瞭望》新闻周刊最近报道,为更好监督权力,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将很快下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把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督权的官员,作为重点防控对象,把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列入重点防控范围。(人民网)
腐败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和社会问题。腐败危害国家,同时也伤害家人。我国历来重视反对腐败,也取得了很好成效,一大批大贪官、小贪官接连落马,表明了的反腐决心,重塑了党的形象,维护了群众的利益,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得到普遍认可。
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腐败方式、腐败群体也在发生变化,再以原来方式、制度反腐,效果可想而知。比如当前出现的小官大贪现象,就是因为未把一些手握实权的小官纳入监管之列,无形中就出现了一个空档,为他们搞腐败创造了条件。
针对这些情况,中央审时度势,抓紧时间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将一些重视对象、关键岗位列入重点防控范围,确实是反腐道路上的一大进步,可以达到很好的监督效果,继而让一些人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会腐败。
不过,好制度要发挥大作用,合理有效运用是关键。“全票当选”49天落马的漯河市政府市长吕清海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国有很好的干部选拔制度,如果能将干部推荐、干部考察、民意调查等这些重点环节都做实了,难道还不能发现此人有问题?
所以,当前最重要的,就是将《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运用到实际反腐工作中,切忌走形式,将制度挂在墙上、念在嘴上、写在书上,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中,致使制度成了一纸空文。如此,再好的制度也难发挥良好的作用。最后,希望各地都重视起来。 (网友:何 勇)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