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斗争应重点关注“三种人”
反腐败斗争应重点关注“三种人”
当前,我国的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在不断加大,然而目前我国的腐败现象仍处在易发、多发的阶段,腐败的领域呈现广泛化和腐败的主体呈现多元化,反腐败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繁重。但综合分析起来,腐败的主体主要集中在三种人身上,即“当家人”、“经手人”和“中间人”,因此反腐败斗争应重点关注这“三种人”。
一是“当家人”。“当家人”拥有单位的人财物及重大事项的决策权,位高权重。近期河南省纪委通报的10起典型案件涉及的10名领导干部中,其中6人是单位“一把手”,2人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发生在担任“一把手”期间,1人是担任规划发展指挥部负责人。这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出现违纪违法,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权力过于集中。针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出台了许多监督、管理措施,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落实监督管理制度主要靠“一把手”的自律,加上“一把手”不愿意接受监督,许多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形同虚设,造成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很不到位、更甚至缺位,从而形成“一把手”的权力真空,为一些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目无法纪、恣意妄为、滥用权力、谋取私利提供了可乘之机,权力最终演变成腐败的催化剂。
二是“经手人”。“经手人”是具体事项的经办者、落实者和执行者。没有“经手人”的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就没有具体工作的落实,就会出现工作棚架,出现执行力不畅的局面。当前腐败的问题是公职人员尤其“经手人”只对领导负责,而不忠于职守的问题,敬畏权力而不敬畏法律的根源在于惩罚置后,对贪污受贿只查结果而不查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过程,“经手人”往往容易成为腐败的合谋者和共腐者。比如说领导干部贪污公款,往往是从一个一个决策人、经办人手中流入个人腰包的,因此“经办人”这个环节也是造成公款被私吞等腐败问题发生的重要环节。所有贪污受贿都是渎职侵权的结果,一个当权者腐败了、下台了,另一个当权者上台仍然可以继续腐败,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监督好所有公职人员尤其“经手人”是否忠于职守的问题。如果实行下级违法乱纪领导必须引咎辞职,领导违法乱纪,下级也应该离职,只有这样才能看住当权者的权力。
三是“中间人”。“中间人”即中介人,俗称“拉皮条”的,是起牵线搭桥作用的人。当前腐败已经不单是官员的腐败,更有蔓延其他社会成员的腐败。因为“中间人”而东窗事发的官员腐败案件呈上升趋势,同时因官员腐败的而牵涉隐形的“中间人”的腐败案件也时有发生,“中间人”不仅自身腐败,而且成为官员腐败和社会腐败的助推者和牵线搭桥者,其社会危害严重。因此目前除要重点关注“当家人”、“经手人”的腐败现象的同时,要查处“中间人”搞钱权交易、钱色交易的腐败问题。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