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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应杜绝“汤圆理论”

 
纪检干部应杜绝“汤圆理论”

         
    最近听到一种“汤圆理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工作,所以作为纪检干部处事一定要圆滑。就像捞汤圆的时候要捞漂起来而不是沉在底下的一样,处理违规的党员干部“沉在下面的”一定不能动。“汤圆理论”是一种圆滑的处事哲学,表面上是在保护干部实际上却是认识的缺失,违背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对于“沉在下面”违纪的党员干部如果不及时纠正,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就会使其放任自流,犯下更大的错误,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已经犯了严重错误的党员干部如果不及时处理就会使国家和人民蒙受损失,带来负面影响。
 
    在当前反腐倡廉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杜绝“汤圆理论”。在难题面前敢于开拓,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担责任。才能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才能更好地维护、实现、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