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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过节心自安

廉洁过节心自安 
 杨  越 

  又一个新春佳节即将来临。
  节日前后是走亲访友、礼品馈赠的“高峰期”。一些为自己谋取不正当或非法利益的人,往往乘此机会向领导干部送礼行贿。这种以人情往来的名义发生的行贿者与受贿者“一对一”的关系,私密性很强,受贿者往往抱着侥幸心理接受。因此,节日期间就成为权钱交易的“高发期”,而对领导干部来说,也是犯错误的“高危期”。
  针对这一情况,每逢节假,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就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专门下发文件提出要求,有的地方还集中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也有的地方通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对领导干部的威慑。这些举措对于预防和减少“节日腐败”都是必要的。
  但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对于这类警示和提醒能否引起高度重视,自觉做到廉洁过节,还在于领导干部自己把握。许多被查处的严重腐败分子,就是对组织的劝告充耳不闻,从恶之路从节日收礼开始的。可见,廉洁过节非小事,不廉伸手要深思。
  节日收礼受贿的过程,看起来私密性、隐蔽性很强,其实背后的“不测之忧”也很多。
  送礼行贿者来的是一个人,但要动用大量的钱财,有许多相关联的因素。假如是私企老板,他在向甲领导送礼的同时,也可能向乙领导送礼。乙领导如果“出事”,必然涉及私企老板。私企老板很可能连甲领导也牵连出来。送礼者假如是官员,很可能动用的是公款,如果送礼的官员有朝一日“翻船”,收礼的领导干部也可能由此暴露。正所谓“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绝对安全的收礼受贿是不存在的。
  另外,“拿了别人的手短,吃了别人的嘴软”,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品尤其是大额礼金、贵重礼品,就欠了人家一份人情,总记着要为行贿送礼者办事。而办这类事情,大多数情况下要违反规定和原则,在日益严密的监督和制约下需要煞费苦心,同时在良心的谴责下内心也要经受一定的煎熬和冲突。如果不按请托要求办事,还怕人家报复和检举。
  于是,一个人收受了礼金和礼品之后,给人家办事也好,不办事也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东窗事发”,这样就会惴惴然、惶惶然,总觉得有些不踏实。相反,如果领导干部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做到洁身自好,就真正能够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轻轻松松生活。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