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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样”的不是城管执法,是权力观

“走样”的不是城管执法,是权力观

 
  据央视网报道:光天化日之下,摆在门口的元宵竟然不见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被城管执法人员“征用”拿到敬老院慰问去了。这是2月2日哈尔滨市双城市一些商贩遇到的事情。而双城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给出的说法是,他们就是一个抢的单位,领导让他们抢他们就抢。2月6日,该局局长在接受微博联播记者采访时承认执法人员执法“走样”。
  猛然一看,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种情景在当今社会应该不会发生,但却真实地发生了,而且,当事单位及领导也承认此事,更荒唐的是他们关于城管局工作性质的说法:“他们就是一个抢的单位,领导让他们抢他们就抢。”,实在让人啼笑皆非,瞠目结舌。这样的水平、表达、这样的作风,我们除了气愤还能做什么?这样的工作人员,还有保留在国家工作人员队伍里的必要?
  我们一直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强调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强调权为民所赋,必然要为民所用,可是,落实在个别人的实际行动上,却被扭曲得变了形,引起老百姓的强烈不满,严重的甚至还会引起群体性事件,造成更大的不稳定因素,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关于城管的新闻话题在网上已是屡见不鲜,最近刚刚平息了一阵,双城的元宵事件又把城管给热了,可见城管工作与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密切,同时也如照妖镜般反映出了某些部门管理的问题、人员的素质问题,这也给我们出了一个难题,对于害群之马,绝对不能姑息迁就。
  城管工作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相关,因而对于城管队伍建设必须高度重视。首要的,要把好入口关,加强培训,努力提升人员素质、执法水平,对于素质不高的必须及时清理;同时要从各个方面解决人员性质、工资待遇福利等问题,不能再让所谓临时工参与到城管工作中来,否则,类似的问题或许真的还会出现。
  拿走元宵的竟然不是盗贼而是城管,“走样”的不是城管执法,而是权力! (于治国)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