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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阳光”何时照进“关系店”

 

  “反腐阳光”何时照进“关系店”


 

    据新京报讯,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发布报告称,67.2%的司局级公职人员认为应责令其亲属退出相关行业或公职人员本人应辞职,省部级公职人员的反对人数比例最高,达到26.7%。

    政府采购,作为公务消费的重要一块,过度、过量消费自然是铺张浪费。而高于市场价八成采购何尝不是蓄意浪费,这种舍“大家”,填“小家”的行为,一方百姓怨声载道,另一方面部分官员亲属开的“小商店”却生意兴隆,赚的钵盆满溢,形成鲜明对比。此等行为,活脱脱一副“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为消除这一陋习,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开始:

    部门晒出购物单。在各地积极晒出三公经费消费明细表的同时,政府部门在进行采购的时候程序是否正当、价格是否合理、过程是否透明,同样牵动着公众的心弦。部分年轻公职人员认识模糊,没有认识就创造意识,没有规范就形成规范,其行为是否合乎规范事关重大,应加强对年轻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公开要采购的项目明细,特别是大宗商品的采购,有助于提升部门公信力。

    采购认货不认店。部分政府官员的亲戚,开着小商店,一些采购员往往出于同部门的“情谊”,考虑“照顾”领导家的生意,而选择去这些店购买,不议价不抹零,认店不认货的现象时有发生。现如今正是要改变现状,改变不良购买习惯,做到认货不认店,不搭梯子不留门。让“阳光”直接照进这些“亲商店”,让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来净化市场环境。激流勇进,让货好、服务好的商家争当“上游”。

    货比三家倡节约。购买商品遵循“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追求商品和服务的高性价比。在购买商品时,要做到货比三家后再“下手”,一方面物美价廉节约了部门经费,另一方面实实在在为社会做出了贡献。既然政府采购要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下完成,就没有理由不追求所采购商品服务的高性价比,因此“近八成政府采购高于市场价”显然不符合最基本的市场经济逻辑。不合规定,必然跌落深渊。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