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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存在“三难”问题应引起重视

 
网络反腐存在“三难”问题应引起重视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掀起了一股反腐热潮,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等一批贪腐官员相继被宣布接受调查。在此轮“反腐风暴”中,网络反腐发挥出重要作用,网络举报成为揭发贪腐案件的重要渠道。然而,在看到网络反腐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由于网络的自发性,存在舆论“引导难”的问题。网络对个别腐败案件的过度炒作,往往会误导群众错误判断反腐倡廉总体形势,造成群众对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信心动摇,甚至有可能被敌对势力利用而影响社会稳定。同时,一些网民由于对法纪知识掌握不多,不能理解纪检监察工作在政策纪律和程序上的严肃性,一旦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不能达到自己的预期,往往武断地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偏袒腐败官员,进而产生抵触和排斥情绪。

  二是由于网络的隐匿性,存在信息“甄别难”的问题。网络的匿名隐蔽使网民敢于自由、大胆地发表言论,提供真实有效的反腐信息。同时,也给一些心怀不轨、别有用心之人留下可乘之机。有些抱有“仇官仇富”心理的网民,为了发泄内心不满,可能捏造腐败信息污蔑党员干部;有些由于自身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民众,可能在网络上公然诋毁党和政府;有些心术不正的干部为了在岗位竞选中成功胜出,可能在网络上恶意散布谣言攻击竞争对手,等等。学者杜治洲《微博反腐:模型、现状与对策》指出,据不完全统计,网络上通过微博曝光的腐败信息中,虚假信息已经占到总量的30%。

  三是由于网络监督制度的缺失,存在举报“处置难”的问题。当前网络反腐多数处于自发和无序的状态,在举报、处置、查办、保密等方面还缺乏制度层面的有力支持,影响了网络反腐的纵深发展。而网络的公开化容易使举报信息过早暴露,导致被举报人销毁证据、转移财产,订立攻守同盟来应付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调查,反而使网络曝光变成“通风报信”,增加案件查办的难度。

  对此,建议:一是在思想层面上,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网络监督;二是在法律层面上,整合并完善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三是在主体层面上,提高网民明辨是非的能力;四是在环境层面上,提高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能力;五是在道德层面上,正确引导网络监督的行为。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