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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统管机构监督能力再提升 分别派驻、集中管理

四平统管机构监督能力再提升 分别派驻、集中管理 

   日前,吉林省四平市纪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市直统管机构管理的意见》,将52个市直统管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纳入到3个联合小组,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形成“分别派驻、集中管理”的工作模式。
  联合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各统管机构日常业务工作,代表市纪委、监察局履行对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所在部门的监督职责,通过召开会议、查阅资料、巡视检查、专项监察、现场监督和联合办案等工作方式,负责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的落实。同时受理对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所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参与调查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所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派驻纪检组、监察室所在部门其他党员、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为保证统管机构“分别派驻、集中管理”模式扎实有效运行,该市纪委建立并实施了工作报告制度、会议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等四项规范措施,就统管机构重要事项报告的内容、时间和程序,按规定和要求参加全局性、例行性、专题性会议,以及加强统管机构日常管理和干部考核等作出详细明确规定。
  实施统管机构“分别派驻、集中管理”模式,既加强对市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垂直管理,又对市直统管机构工作力量进行了整合、优化了配置。通过交叉巡视、专项检查和查办案件等工作,解决了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通过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督职能,有效解决了部分统管机构存在履行监督职能不够到位、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促进了统管机构监督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陶蒙 佟寒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