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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力推案件监督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

南京力推案件监督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  

 
    如何建立涵盖案管工作全程、融会各项工作制度的案件监督管理权责体系?怎样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建立规范顺畅的工作流程?江苏省南京市纪委监察局创新思路,将ISO9001标准化管理理念引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案件监督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了由分类分项制度管理向综合一体化标准管理跃升。 
    据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龙翔介绍,通过案件监督管理标准化体系的构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了对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及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处理建议、移送审理等13个环节的工作全覆盖、过程全监控,依托现代化管理平台和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提升纪检监察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落到实处。 
    按照“以规范性文件为统领,以专项工作制度为支撑”的原则,在标准化体系建设中,该市把相关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工作制度分三个层次统一融合于标准化体系之中。第一层次为“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等与案件检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第二层次是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制定的《案件监督管理标准化手册》,涵盖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全过程的13个环节。第三层次为落实上述两个层次的各专项工作制度。三个层次形成一个涵盖案件管理与案件查办工作全方位、贯穿全过程的完整管理体系。 
    为打造科学合理、严谨合法的案件管理工作流程,该市将案件管理5项主要职能、案件查办6个工作节点,按照“为何做、何时做、何地做、由谁做、做什么、如何做”等要素进行标准化规定,逐个编制成“权责清单”和“流程清单”,形成了文件控制、记录控制、责任主体素质控制、分工授权控制、业务过程控制、监督审核控制等。针对案件检查、案件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些关节点,在标准化体系中还明确了具体措施、责任追究等,并依托“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过程痕迹化管理,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科学转化为可操作、必操作的工作流程和制度。 
    通过标准化体系建设,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案件监督管理涉及的案管、检查、审理、信访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规范,明晰各环节的人员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工作目标等,使整个流程更加协调规范;在对外协作中,注重发挥案管室作为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对需要多个单位、部门之间互相协调办理的事项坚持提前会商,在标准程序中用制度做好衔接,有效解决了跨部门之间的效能损耗问题。(陈泽旺  吴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