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民满意的公仆”不是喊出来的
“做人民满意的公仆”不是喊出来的
朱海滔
“我宣誓:本人就任湛江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领导职务,定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行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实现湛江五年崛起,建设幸福湛江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日前,在湛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当选的31名新一届市政府组成人员,面对电视镜头向777万湛江人民作出“做人民满意的公仆”的承诺。(2月23日《南方日报》)
何为公仆,从字面上来说,公仆即公众的仆人。在当代社会里,一般泛指政府各级领导及公务员,也就是说国家公职人员是为人民大众服务的仆人。
一直以来,做人民的公仆、人民的儿子,是我党干部的优秀品质。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告诫说:我们一切工作人员,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在我们的人民共和国里,人民不是官的子民,而是国家的主人;官员不是人民的“父母”,而是人民的公仆。 基于对人民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的科学认识,我们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并在党章中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 在新中国的建设和改革历程中,我们党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也都能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甘做人民公仆,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牛玉儒等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但我们也看到,当前也有一些党员干部,经不起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经不起长期执政的考验,“反仆为主”,“勤务员”变成“官老爷”,无视百姓疾苦、漠视群众利益。某些人甚至把“公仆”当作一种幌子和招牌,在公开场合,道貌岸然,口吐莲花,不是宣誓就是承诺,标榜自称是人民的公仆,群众的勤务员,为百姓拉车的老黄牛,暗里却干着贻害人民的勾当。如原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宗海,曾经发誓要“做一个穿草鞋的公仆”,背地里却大肆贪污受贿;如此公仆,令人为之心寒齿冷。
“ 公仆”二字看似简单朴素,实则寓意深刻。它既体现了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又明确了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以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来说,公仆就应该勤政为民,廉政为民。邓小平关于“领导就是服务”的名言,更是鲜明而准确地概括了党员干部作为人民公仆的使命和职责。作为“人民公仆”,必须时刻想着人民利益,急群众之所急,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因此说,“人民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靠喊出来的,不是宣誓表态就能做一个好公仆的。
“做人民满意的公仆”要求我们的公仆必须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权力观和利益观,真正把“以民为本,民为父母”的理念贯穿于工作的各方面,视实现人民群众的愿望为自己最大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永葆公仆本色,以“公仆”之心鞠躬尽瘁,以赤字之心当好人民的“勤务员”。从而赢得民心,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