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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者当严防死守贪腐第一次

 
为官者当严防死守贪腐第一次

 
  山东省临沂市房产局市场管理科原科长张斌在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的悔过书写道:“我再一次下决心收手,谁的钱物也不收了,一定按原则办事,但已经收不住心了。平时房地产开发商送给我1000元购物卡,我感觉分量挺大,但见过50万元巨款后,感觉1000元不算什么了,认为这点钱只能算礼尚往来。这种奇怪的心理持续了数年,我越来越不能自拔。”“刚开始收钱时,我心里总是惴惴不安,但后来逐渐放松了警觉,于是收受的次数越来越多,数目也越来越大。自从收了那笔50万元贿金之后,我更加肆无忌惮了”。“见这件事过了一段时间没出什么问题,我意识到,只要把当事人的事“摆平”了,就不会出事”。(据3月6日《检察日报》)
  读了张斌悔过书中的这段话,感触最深的应该是:自从收了那笔50万元贿金,我再一次下决心收手,谁的钱物也不收了,一定按原则办事,但已经收不住心了。可见,腐败分子一旦有了贪腐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到收不住心,日积日累,贪腐数额越来越大,直至被绳之以法。
  贪官也知道贪腐犯法,知道一旦发现将被法办,才会在收第一次贿赂后“心里总是惴惴不安”, 但往往会“逐渐放松了警觉”,往往会认为是“兄弟”所送是“礼尚往来”、靠得住,往往会认为“把当事人的事‘摆平’了,就不会出事”。殊不知,“走多了夜路会遇上鬼”,竟忘记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道理。
  象张斌那样有着同样忏悔的腐败分子很多,他们走的是同一条路,贪腐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一直走进牢房乃至走上断头台。看看海南东方市委原副书记吴苗在忏悔书中说的:“记得我刚当组织部长的那年春节前,部里的一名干部到我办公室送来2000元红包。我表示拒绝不收,他说只是表示个心意,我就收下了。平心而论,那是我第一次收红包,当时认为这是礼尚往来,真没有想太多。没想到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第三次……先是部里的干部送红包给我,后来发展到其他部门的人也送,再后来连东方市里的各单位局长、镇长都送”。从我们查处的一些党员干部的违法案件,就能够发现一个较为普遍的规律:腐败官员多是从第一次自视为小节问题上放纵自己开始的,即贪一次财、收一次礼、谋一次私、受一次请。这些党员干部过去多数是好同志,对革命也曾作过一些贡献,在其初犯错误时,也曾犹豫过、心虚过、自责过,到后来经不起金钱美色的反复诱惑,走上犯罪的道路。可见,这些都足于印证“贪腐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
  张斌的忏悔当给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一记警钟。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从中吸取教训,常怀律己之心,常戒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时刻警惕抵御“糖衣炮弹”的攻击;务必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崇高的人生观、价值观、享乐观、金钱观;务必抛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和“只要把当事人的事‘摆平’了,就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务必经常给自己打打“预防针”,堵住每一个贪欲的缺口,严防死守贪腐第一次。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