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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市长暗访的监管难有长效作用

靠市长暗访的监管难有长效作用

  东莞松木山水库出现大面积死鱼现象,水厂第一时间给出的解释是“跟回南天有关”。在27日上午举行的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东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国英痛斥“天气说”是在“放狗屁”,并直言自己现在经常去明查暗访,发现不少的污染源都在偷排污水。(3月28日《羊城晚报》)
  如果不是副市长认定水库鱼的死亡与天气无关,如果不是他到现场实地暗访,亲眼看见其中一些光天化日下的“黑幕”,这样的环保问题是否还会得到重视、监管体系是否会发挥作用、水厂的负责人是否会主动承认问题还真是一个未知数。因为从当地居民言谈中,可以知道湖中死鱼事件不只发生在今年,只不过今年死鱼问题更加严重。而我们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死鱼连年增加只能说明在往年这些监管措施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水厂也没有对污染问题抱以足够重视。
  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规避是值得反思的,在为之气恼愤懑之余,谁也无法回避体制因素与监管者权责意识的缺失,造成了道德存在危机的企业在污水排放上变本加厉。这样的问题并非只是今天才出现,比之更严重的案例时常见诸报端,带来的危害也更加严重。如果相关的监管机制能够发挥作用,对应的处罚能够及时到位,也就用不着副市长通过暗访来找证据。自来水厂的人称,将污染致鱼死亡归咎于天气是“讲错了”,且很高兴看到政府重视水污染问题。这样的回应令人生疑:政府重视了难道自身就该放弃重视?一句“讲错了”就能轻飘飘地揭过水厂的失察之责?
  坦率地说,要让监管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除了制度设计更加完善之外,更需要的是监管者主动承担责任。现在,不能说在制度建设方面缺少对污染的防治措施与力度,如果这些制度能够真真切切落到实处,很大程度上是会缓解环境污染水质变坏的现状的,但即便有这些制度设计,若在执行层面上却得不到有效落实,监管者不是主动承担监管责任,而是非要在外力强迫下才进行一些措施。可以料想,如果这位副市长对水库污染也是听之任之,或者轻易相信“天气原因所致”,那么也就不会有水务局开会督查的结果。
  没有很强的外界压力,单靠道德自觉,监管者很难主动承担起监管之责。根本上讲,之所以监管者不愿意履责,那是权与责没有明确界限所致,一些监管者只是享受制度设计带来的权力,却对相对应的责任弃之不顾。在法治社会,权与责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如果只是一味坐拥权力而忽视责任就会出现这种监管疲软的情况。事实上,副市长的压力虽然也算是外界压力,但这种压力对于监管者而言不是一种长效机制,不一定每一个副市长都会自觉前去暗访,抓第一手证据。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长效机制,让监管者能够一直处于压力之下。从这一点而言,对监管者的监管也是非常必要的。应该认识到,市长的暗访只能解一时之危,这从水厂的态度就能看出来。如果监管部门自己都不重视水质问题,又怎能期盼别人会主动担责。(作者:戈海)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