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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公差之名旅游当防

 

假公差之名旅游当防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10名公务人员谎称开会赴港澳旅游一事有了最新处理结果,相关主管部门官员目前已被停职接受调查。如果不是媒体报道引起注意,只怕这次公费旅游悄然之间便成了这些官员的“隐性福利”。

  公费旅游,作为“三公”消费的变异之一,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国家严令禁止。然则一些地方有自己的对策,此次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就是一例,他们向区政府谎称去省卫生厅开“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显然,如果没有严密的制度坐实,类似对策必会创新不断,导致禁令形同虚设。

  也不是没有制度建树,比如一些地方要求公款出国(境)必须公示,有的则要求归来要有成果汇报。尽管一些公费旅游者躲在正当的名义下照行其事,认认真真走起公示、成果汇报等过场,追究起来同样不易。但从总体上说,想明目张胆公费旅游越来越难了,这便是制度的威力所在。

  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的做法,显然是逃脱了这一制度的束缚。因为它用的名义是开会,也就是出公差。与公款出国(境)完全是两个范畴,也就无须履行公示、成果汇报等一系列程序。摆脱公款出国(境)制度规约的“高地”之后,公费旅游便进入可能频频得手的“洼地”。

  这里的原因就在于,作为一级公务机关,向上级汇报公务事宜,上级不能首先选择不信任。否则,公务系统的执行效率必然低下。这便给一些官员作恶事、谋私利提供了方便。只要政德缺失,他便可坦然撒谎。而这种欺上瞒下、阳奉阴违的把戏,乃是一些官员的拿手戏。另一方面,有的上级机关可能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对打着出公差名义搞公费旅游睁只眼闭只眼。

  不难看到,这种“出公差”天然地成为公费旅游的“避风港”。说是出差,实则旅游。说是到甲地出差,实则到乙地旅游。这种公差,往往又是什么研讨会、论坛、专题会议之类,有的正事安排半天,旅游安排数天。因而,如果不对出公差本身也有相应的制度规约,只怕会有更多的公费旅游假其名了。

  延安公务员谎称开会实则旅游行为的暴露,得益于媒体监督。但防范公费旅游假借出公差之名,靠舆论监督还很不够。这里的关键就是,必须有常态化的制度起作用。如果对出公差也要求有公示、成果报告等制度,引入阳光充分照耀,公费旅游才难以在出公差之下藏身。

  从制度设计上看,只有把“公出”这一领域全面照应到了,无论是公款出国(境),还是公款出差,都有严密制度防范,才不会有制度“短板”。进而言之,只有在“三公”消费各领域全面推行公开制度,公款消费才会全面接受阳光暴晒。如此,个别官员借公肥私就没那么容易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