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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公款旅游仅局长书记免职还不够

严惩公款旅游仅局长书记免职还不够
 陆志坚

  针对媒体披露的“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一行10人借开会之名赴港澳公费旅游”一事,延安市宝塔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已作出决定:给予区卫生局局长张永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副书记、局长职务;给予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刘文忠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书记职务;给予旅游联络人王光星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旅游者予以警示训诫。旅游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报销。(4月27日 中新网)
  在舆论的强烈关注下,宝塔区对公款旅游事件的处理终于尘埃落地,不但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且旅游费用个人买单。应该说,这种处分满足了公众的期翼。遏制“三公”消费,就该不手软、不留情。
  无须置疑,时下假借考察学习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已是屡见不鲜的事,不少单位甚至视其为职工的一项福利待遇来解决,因而饱览了国内风光还看异国情调。“外国的奶牛也认识咱中国人”,其实就是对公款旅游乱象的一种辛辣讥讽。
  禁止公款旅游,中央早有纪律规定。2009年,从中央到地方在制止公款旅游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中纪委还将该年作为因公出国(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年,要求严查公款旅游。此后下发的《廉政准则》更就制止公款旅游专列一款予以重申。然尽管三令五申,可个别单位公款旅游依然我行我素,这就暴露出了在制度执行上查处不严、惩治不重的弊端。
  这从已曝光的公款旅游事件中便可得到应证。2009年,广州天气海事法院院长带队一行6人11天花费人民币48万余元到非洲“考察”沙漠。曝光后,当事人依然在官位上悠哉乐哉。今年2月22日《广州日报》披露龙岗区司法局局长何旅华率团公款旅游,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就是退回违规旅游费用,作出检讨了事。饱了眼福、口福,却不用自己掏腰包,也无须担责。既使偶尔曝光了,也不过退钱了事。如此成本低廉的违规,何乐而不为?
  因此,宝塔对公款旅游事件的责任追究,可说为公款旅游者敲响了一击警钟。但笔者认为仅有此还不够,公款旅游与贪污无异,对假借学习考察之名公款旅游者,不仅要以违纪论处,更要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去惩罚。唯有如此,公款旅游才能得到有效遏止。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