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各种“荣誉”成为“保护伞”
警惕各种“荣誉”成为“保护伞”
萃岚
萃岚
您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在以往查处的落马贪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他们身上有着耀眼的光环,有着许多“先进性”的称号,被网友称为“先进”贪官。正是在一道道光环、一个个荣誉、一种种“先进”称号的掩映下,一些官员瞒天过海,移花栽木,贪污受贿,骄奢淫逸,演绎着自己的腐败活剧。
在当下有关例证可谓不胜枚举。比如, 2011年5月9日获死缓的原深圳市长许宗衡,曾被誉为“明星市长”;2011年7月19日被执行死刑的原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曾是中国防腐先进经验的典范,并无不自豪地叫嚷:“看到省市区各级一项又一项授予我荣誉时,我又觉得我的付出是值得的”,他却受贿超亿元;同一天被处决的杭州市副市长人称“许三多”的许迈永,其实不止“三多”,除钱多、房多、老婆多外,还有荣誉多;2011年10月28日获刑11年的原中山市长李启红头顶 “2009年中国十大品牌市长”的殊荣;湖北黄冈市原副市长操尚银,在37年的工作中先后获得过“全国劳模”、“全国交通系统劳模”、“抗洪救灾个人一等功”等30多项荣誉,就是这样一位先进典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贿赂150余万元。
人们不禁要问,“先进”贪官是如何炼成的?剥开华美光鲜的先进称号,我们看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贪婪,其逐利之不择手段,敛财方式之光怪陆离,权力变现的欲望之炽烈,无不让人大开眼界。
比如,海口市龙华区环卫局原局长林亚福,曾被授予全国爱国卫生先进工作者、海南省优秀公务员、海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海口市优秀共产党员等20多个先进称号。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先进”典型,扮演着“两面人”,多年来一边用各种名誉包装自己,一边向低收入者大肆敛财,雁过拔毛,近于疯狂。他利用自己手中招聘环卫工人的审批决定权,规定凡进环卫局工作的人员,首先要给他“上缴”3万元的“指标费”。环卫工人每月工资仅数百元,被迫“上缴”林亚福的“好处费”相当于环卫工人3年多的工资总和。他做人原则是捞名、捞钱两不误。检方在对其住处进行搜查时,两个柜子形成鲜明的对比,一个柜子摆了三层100多本各种嘉奖证书,另一个柜子里则装满了名酒、名茶等高档礼品。
“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左手贪现金,右手拿先进”,善当“两面人”,“先进”贪官就是这样炼成的。各种荣誉,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贪官入场进位的“敲门砖”、伪装保位的“护身符”、蒙蔽群众的“障眼法”,甚至成为贪官将功抵罪的“功劳薄”。对此,我们应保持高度警惕,防治腐败,应谨防各种“荣誉”成为贪官的“保护伞”。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