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衙门”同样谨防岗位风险盲点
“清水衙门”同样谨防岗位风险盲点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马海滨说,近5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领域已经从过去集中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权力机关和金融、海关等部门,逐步扩展到社会各个行业、领域和环节。在以前被人们认为是清水衙门的一些党政部门、教育系统甚至殡仪行业中,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现象也开始抬头。(《四川在线》)
近年来,一些所谓的权小、钱少、人少的“弱势”部门同样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多发区。如,某地教育局电教站原站长韦某,在征订分发该区中小学生学习用具中收受回扣,2007年9月,经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清水衙门”何以成为腐败的高发区、多发区?究其原因:一是缺少监督制约,个人或少数人拍板决策,不讲程序,不讲公开。二是岗位轮换少,由于专业技能、地域等客观原因限制,领导和重点岗位长期由同一人担任,容易滋生腐败。因此,一是要克服反腐败工作有冷热区分的片面认识,要牢固树立权力风险意识,任何部门都要开展廉政建设,任何公职人员都要防范廉政风险。二是要重视关心这些“弱势”部门。一方面要对这些部门同样要常提醒、常警示、常检查,严格要求同样是一种关心。另一方面对这些部门主要领导和重点岗位负责人也要定期轮岗、换岗,预防滋生腐败。
目前,一些地方正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按照工作步骤,各单位在风险点排查阶段,根据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一般人认为,教育系统清水衙门,没有廉政风险;也有人认为,自己的岗位,没有权力可以“寻租”,产生腐败的可能性不大。而在实际排查阶段,通过排查汇总统计,我们惊奇地发现,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许多岗位同样“晒”出了风险点:如,人事股在教师调配、职务评聘等工作中容易出现廉政风险;校安办在校舍维修工程招投标过程当中容易引发各种腐败问题;勤工办在教材教辅征订发行以及推荐学生参加人身保险工作中容易出现摊派征订任务、拿回扣的腐败行为。
一个看似“清水衙门”的单位,如果一直被当作“冷点”看待,成了执法监督的“盲点”、廉政教育的“空白点”,那么,这些单位及单位领导拒腐防变的防线自然就会形同虚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是一道阳光,阳光下,任何部门、任何岗位,都要接受“暴晒”,接受风险防控监督,才不会霉变腐败。只有“晒”出权力,加强防控监督,“清水衙门”才会清水自清。 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