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怪物”为何让贪官“不安”但也“不舍”
受贿“怪物”为何让贪官“不安”但也“不舍”
江边观察者
江边观察者
去年我的正常收入超过20万元,妻子的收入也有五六万元。我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没什么不良嗜好,妻子又很简朴,其实我们花不了多少钱。受贿得来的那些钱,对我来说就是个令人不安但又不愿舍去的怪物,什么用都没有。不对,都作罪证用了!(据9月11日《检察日报》)
以上这段话,是原安徽省宿州市市区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王海峰在被立案调查期间忏悔时所说的话。根据有关媒体的公开报道,王海峰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658万余元、美元2000元,为请托人在贷款审批、岗位调整、职级晋升、子女就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王海峰将受贿得来的钱财视为“令人不安但又不愿舍去的怪物”,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部分贪官或者正在“跃跃欲试”妄图以权谋私之人的心理。就拿王海峰来说,身为领导干部,享受着国家给予的福利待遇,衣食无忧,多余的钱应该没有什么用处。但是,他还是利令智昏,从开始的小收小拿到最后的大收大贪,最终吞下自己种下的苦果。
贪官落马,受到法律的严惩,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没有什么值得可惜的。但是,王海峰的犯案心路历程却有很强的代表性。分析其堕入深渊的原因,警示后人,意义不小。
很多贪官落马之后,都是捶胸顿足、懊悔不已,因为他们费尽心思、担惊受怕贪污受贿得来的钱自己却没有享用一分,到头来却是身败名裂、锒铛入狱,政治上不划算,经济上不划算。有的贪官在最初不是没有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最后还是抵挡不住钱财的诱惑,迈出改变自己命运的错误一步。面对不义之财的时候,某些人心里不是没有挣扎,不是没有纠结,受贿所得不是让他们完全喜欢,也有憎恶,只可惜最终贪欲战胜了一切,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这是为何?
还是一个价值观和权力观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性质和党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的公仆性质。既然身为人民公仆,就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既然选择了做官,就该把钱财等身外之物看得淡一些、再淡一些,而把组织的信任看得重一些、再重一些,守住自己的那口人生清泉,踏踏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做一个纯粹的人,真正将注意力转移到工作当中,哪来面对不义之财之时的矛盾和纠结心理?
在面对贿赂之时,在收与不收中徘徊和挣扎,将受贿所得看成是“怪物”,无非是心理不纯粹而已。如果真正将钱财看做身外之物,哪里会有思想包袱?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就是要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地改造自身的思想,自觉抵制一切不良诱惑,干净做人,廉洁从政,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