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掩盖下的“隐性腐败”值得警惕
“考评”掩盖下的“隐性腐败”值得警惕
风中逐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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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督察大队原大队长黄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海口美兰区、秀英区、琼山区城管大队的“好处费”5.7万元。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据9月17日人民网)
经查,黄某原系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督察大队长兼海口市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整治办公室整洁打分组二组组长。黄某的工作职责是对海口市市容市貌进行检查,并对海口市4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活动进行评比打分。
本来通过考评督促各级各部门更好的干好工作,这是好事,但好事如果缺乏有效地监督,就会异化为“权力寻租”的黑手,不但不利于改进工作,发挥考评在促进工作开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而且容易催生隐形腐败。
当前,为了督促各级各部门更好的开展工作,激发干部的工作激情,很多地方都建立了日常工作考评制度,通过考评成绩排座次、定升迁。于是一些干部便有了歪念,私下给参与考评的干部送礼、请吃,希望得到分数照顾,由此,考评在合法外衣的包裹下成为了隐形腐败的掩饰。
考评存在隐性腐败,不仅破坏了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而且会让老实人吃亏,投机钻营者得利。不但不会起到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还会催生弄虚作假、吃喝送礼的不良风气。笔者认为,要发挥考评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就要阳光操作,将考核评比公开,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对存在吃请、送礼等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