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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无罪人有过

月饼无罪人有过
张汉 

 
    新闻背景:中秋、国庆节前,北京一家公司推出多款用真金白银制造的月饼。价格最贵的黄金月饼,售价为47620元/套。据一位银行理财经理称,这款金银月饼很畅销。
   而此事一经报道,便立即引起网络热议。多数网友认为,此款月饼为节日贿赂又添新“兵”,声讨声一片。一时间,金银月饼似乎成了“培育贪污受贿者”的罪人。
    每到年关节庆之时,商家都会采用名贵材质设计制作各种豪奢礼品投放市场,且一般都价格不菲。这些礼品不仅在包装形式上不断“推陈出新”,且在送礼对象即市场目标上也日益精益求精,划分得很细。比如,送亲人的,送爸妈的,送朋友的,送新人的,送客户的,送男人的,送女人的等等,不一而足。
    也有一些商家直截了当、毫不隐讳地在广告宣传中,将其产品定位为“送给政界人士”。因而每当这样的礼品一出现,群众都非常反感,甚至有强烈抵制情绪,以至于直接把许多奢侈品、高档礼品等同于行贿受贿产品。
    所谓的黄金月饼,并非我们中秋之夜可食的月饼,不过是借用了月饼的造型和名称,又借中秋佳节这样一个消费高峰的到来,适时推出的黄金制品。营销策划和思路有些创意,根据其纯度,应该看成是一种投资理财产品,和银行推出的其他贵金属理财投资产品没有两样。
    不管是金银月饼还是其它什么豪华商品,其本身并没有罪。而金银月饼在某些人那里变成了行贿受贿的工具,并不是金银月饼的错,是某些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与黄金白银无关。
     我们不能因为菜刀可能被用来作为行凶的器具,就去禁止它销售使用。真正应该受到全社会谴责,受到法律制裁打击的,是那些行贿受贿人的行为,而不是什么黄金白银月饼。
    拿月饼问罪,是一种近似于“混淆是非”的思维,就如同爱国游行中的个别人,以为上街爱国,打砸抢就可以是正当的一样,都是不可取的。
 
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