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涉嫌受贿受审
9月22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吴坚正涉嫌受贿一案。
据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1月至2012年3月,吴坚正在担任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民防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与审批等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及其公司在资质申报、年审、工程承接、验收、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并通过出台文件帮助排挤其他人防设备企业进入温州市场,提高请托人公司市场占有率。在家、办公室、单位车库、酒店等场所接受他人以拜年、“路彩”、搬家礼金等名义送的人民币、美元、小区车库、香烟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4万余元。此外,其在担任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期间,还非法收受多家银行所送金条、手机、超市卡等财物计人民币2.5万余元。归案后,其退出人民币13万元,并有57万元被冻结。
吴坚正出生于1961年,曾任温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民防局副局长等职务,2015年2月15日被逮捕,8月10日被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69.9万余元。
在庭审中,吴坚正表示认罪悔罪,但同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性质等提出了异议。
吴坚正对于收受某开发商内部售价为23.4万元车位并给予人防工程面积调整审批和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的指控,坚称自己本来就是车库所在楼盘的业主,后期赠送车位是该楼盘因为销售不佳搞的优惠活动,且强调开发商股东是二十多年的好朋友,自己也曾送过该开发商股东1万元的人情。
对于收受的其他财物,吴坚认为其中20万元现金是自己在为请托人公司申报人防工程相关资格证中出了大力,并花去数万费用,请托人坚持要给予公司股份和分红;还有部分涉案钱物是自己借款给请托人的利息收入或与请托人正常的人情往来,自己也数次给请托人送过2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人情包或回赠价值数千美元的鲨鱼衬衫等礼品。
对于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出台文件帮助请托人公司排挤其他人防设备企业进入温州市场进而获利的指控,吴坚正解释为当时人防市场较为混乱,产品合格率不高,是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参照福建省等地做法,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的结果。
法院将择期继续开庭审理此案。(记者王春 通讯员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