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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培训陕西游玩 钱不多性质恶劣——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市容管理局四中队队长陈少非公款旅游问题剖析

 不足一周的培训,竟有一半时间在异地游玩,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市容管理局四中队队长陈少非擅自从培训地河南信阳“溜号”到陕西西安公款旅游,如此“开小差”着实令人瞠目。

  “既然都出省培训了,我想就顺便走一走、玩一玩。”陈少非没想到,这一走竟走出了大问题。

  2015年6月,福州市纪委组织开展端午期间明察暗访活动,在对晋安区茶园街道的抽查中发现,陈少非报销的赴河南信阳培训的差旅费票据中,包含至西安的火车票及住宿费用,但培训通知中并无安排赴西安的行程。

  2015年7月,晋安区纪委根据市纪委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立即对此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2014年12月25日,陈少非按照通知,赴河南信阳参加2014年城乡规划执法中队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暨“两违”综合治理培训班学习,培训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30日。期间(12月27日至29日),陈少非擅自前往西安游玩,并在培训结束后将赴西安游玩的部分费用950元(包含往返西安和信阳的火车票770元、住宿费180元)以差旅费名义在晋安区茶园街道报销,还领取出差补贴200元,合计1150元。

  2015年8月,晋安区纪委给予陈少非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向茶园街道退还已报销的差旅费。同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晋安区市容管理局局长郭绍兴、党委书记陈为友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以为报销的钱不多,不会被发现,没想到……侥幸心理真是要不得!”受到处分后,陈少非后悔不已。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近三年,中央和地方都三令五申严禁公款旅游,督查处罚的力度也持续加大。然而,就在这样的威慑之下,陈少非却依然故我、顶风违纪。究其原因,引人深思。

 

  

  剖析警示

  曾几何时,公款旅游一度被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视为“福利”,成为干部学习培训的“固定动作”。当前,在各级党委、纪委从严执纪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党员干部行为上虽有所收敛,但“惯性思维”却一时难以纠正,一有学习培训机会,就按捺不住躁动的心,总想着“抓住机会,出去走走”。就是在这样的错误想法下,陈少非不但没有戒止,还心怀侥幸,最终栽了跟头。

  “惯性思维”作祟,折射出的是党性的缺失,必须从加强党性教育入手,从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上补好党员干部的精神之“钙”,同时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

  公款旅游屡禁不止,也是监管不力造成的后果。如果培训组织者对参训者的管理再严格些,陈少非岂能连续三天缺勤,甚至“开小差”到西安游玩?如果对财务审核的把关再严格些,至西安的火车票、住宿费怎能顺利予以报销?监管不到位,实质上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的结果,反映出个别单位领导对党员干部疏于监督管理、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

  落实“两个责任”,不是嘴上说说,而要切实落到行动上。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违反纪律及时查纠,真正做到扛起责任,管住纪律,震慑常在。陈少非顶风违纪,区市容管理局局长郭绍兴、党委书记陈为友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就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