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车”失灵终酿祸——浙江省温岭市湖漫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何顺友、处长杨振西违规公款吃喝被查处
2015年6月3日,浙江省温岭市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经查,2014年5月至7月间,温岭市湖漫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何顺友在接待外单位来客和村干部就餐中,多次违规公款吃喝,共计花费6017元。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间,温岭市湖漫水库管理处处长杨振西在接待外单位来客就餐和内部职工会议用餐中,多次违规公款吃喝,共计花费9424元。经研究,温岭市纪委第三工委决定给予何顺友党内警告处分,温岭市监察局第三分局决定给予杨振西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何顺友、杨振西退赔违规费用。温岭市水利局决定免去何顺友、杨振西两人的党内和行政职务。
●事件回顾
湖漫水库素有温岭“大水缸”之称,水库管理处隶属于温岭市水利局。因水质工艺问题,2014年7月中旬,湖漫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何顺友打电话联系本市大溪供水公司,希望对方派人帮忙解决。不久,大溪供水公司一行4人来到湖漫水库。
忙活了半天,业务上的问题解决了,眼看到了吃饭的时间。于是,何顺友还是按照以前的老规矩安排大溪供水公司一行在温岭巡洋舰酒楼吃晚饭。酒足饭饱之后,何顺友习惯性地签单,席间酒水消费411元,菜肴消费718元,合计1129元。
这不是孤例。经查,2014年5月至7月间,何顺友违规公款吃喝共6次,花费6017元,均签单挂账。
同样,身为湖漫水库管理处处长的杨振西也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自2013年底以来,杨振西以本人安排,或交代他人签单挂账等方式违规公款吃喝6次,花费9424元。
老规矩其实不符合规定,何顺友和杨振西心里也都清楚,他们也常交代经办人:“现在查得这么严,可不能让人发现!”为了掩人耳目,他们又想方设法让这几项违规公款吃喝“隐身”,将这几笔费用转移支付,报销在湖漫水库管理处下属的湖漫水库供水有限公司的账目上。
“刹车”失灵终酿祸。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他们不但没有刹住违规公款吃喝风,反而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等待他们的必将是党纪政纪的惩处。
●查处经过
2015年2月,温岭市纪委接到反映湖漫水库管理处领导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的群众举报后,立即要求第三工委成立调查组,对何顺友、杨振西涉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进行初核。
调查组先从湖漫水库管理处财务部门的相关账目入手,未发现违规公款吃喝票据和相关证据。
湖漫水库管理处下属还有一个湖漫水库供水有限公司,问题会不会出现在那里?调查组工作人员转变思路,开始对供水公司的账目进行查阅。不出所料,症结被找到。
据调查了解,湖漫水库管理处公务接待时,违规上烟上酒,且超过了人均接待标准。此外,有几次的接待属于无公务活动情况下的吃喝行为。
随后,调查组找到了当事人谈话,对于违规行为,当事人均供认不讳,“其实我们也知道公款吃喝不对,本以为在账目上做点手脚可以不被发现,没想到……”
何顺友、杨振西没有想到,他们做的手脚竟会让自己付出代价。
鉴于何顺友、杨振西违规公款吃喝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了不良影响,温岭市纪委第三工委给予何顺友党内警告处分,温岭市监察局第三分局给予杨振西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何顺友、杨振西退赔违规费用。温岭市水利局免去何顺友、杨振西两人的党内和行政职务。
与此同时,温岭市纪委第三工委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温岭市水利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如云进行诫勉谈话。(王悦 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