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潘集区原区长潘奇志被控受贿、贪污315万
记者从淮南市中院了解到,淮南市潘集区原区长潘奇志涉嫌受贿、贪污罪一案于11月6日在该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潘奇志在担任淮南市潘集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受贿275万、贪污40万元。
淮南市检察院指控,潘奇志在担任淮南市潘集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侯某等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72万元和价值3万余元的手表一块,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记者注意到,该起案件中,牵扯人物最多的,来自于淮南亚美特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侯某所送的100万元人民币。
2012年9月,侯某为了能够尽快从潘集区政府获取该公司代建的亚美特公租房项目工程款,请潘集区政府办原主任程晋旭(另案处理)和被告人潘奇志说情,从而在给付工程款上得到照顾。程晋旭与潘集区政府驾驶员余明辉(另案处理)商量后,由余明辉多次找到潘奇志说了此事,并称侯某许诺给予物质感谢,潘奇志答应帮忙。后经潘奇志审批,潘集区政府支付了亚美特公司公租房代建工程部分工程款。侯某为了感谢,于2012年11月份拿出100万元人民币交给程晋旭,程晋旭将钱交由余明辉存入银行。2013年2月,余明辉从自己的银行卡里取出30万元给程晋旭,2013年7月,交给潘奇志40万元,剩下30万元留自己所有。
在2010年春节、中秋节、2011年春节期间,潘奇志还在办公室先后三次单独收受侯某所送的3万元人民币,对侯某在潘集城建的工程给予照顾,为期谋取利益。
潘奇志受贿的时间多集中在春节和中秋节期间,检察机关查明,在2009年至2014年,潘奇志先后多次收受淮南市重誉建筑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徐某某、淮南市绿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某、万华电气公司负责人戴某某等人“贿赂”,在工程款拨付、房地产开发项目等方面,给予行贿人帮助。
此外,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中秋节、2012年春节、2012年中秋节和2013年春节这四个节日前,潘奇志均以逢年过节给省、市有关职能部门领导送礼联络感情为由,安排程晋旭从办公室经费中套取10万元,程晋旭遂以虚列招待费、狗奶豆腐渣饼干和粮油采购等名目,从区政府办公室经费中每次套取人民币10万元,共套取40万元,全部交给了潘奇志占有。
记者了解到,潘奇志的落马与宿州市原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一案有关,蒋昌盛曾在淮南任职30年,并在2008年3月至2013年11月5年多时间里担任潘集区委书记一职。今年3月30日,蒋昌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委立案调查。而不到一个月后,4月23日,淮南市检察院决定,对潘奇志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起窝案的相关涉案人案件均在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