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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实施“五有干部”约谈制度

        阜宁县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和事前监督为主的方针,实施“五有干部”约谈制度,将干部监督的关口前移,通过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实现培养干部和保护干部的有机结合。今年以来,该县先后对4名干部实施了约谈。该县首先做到科学界定“五有”人员:“有举报”,指那些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各种渠道举报,但因举报事项不具体、暂时无法调查核实或确定举报内容真伪的干部;“有情况”,指干部工作或家庭中出现一些重要情况,如个人受到通报批评,被执纪执法部门调查问询等;“有变化”,指干部个人或家庭出现一些较大的或异常的变化的,如工作出现滑坡、婚姻出现变化等;“有争议”,是指在平时的考核、考察中,大家评价不一或意见分歧较大的干部;“有必要”,是指组织上认为有必要提前介入、主动提醒、关心或帮助的干部。在此基础上,对排查收集的约谈对象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分析,分层分类有计划地组织“约谈”。该县还做到认真规范“约谈”行为,约谈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注意方式方法和谈话技巧,本着关心、爱护的目的,善意的提醒教育,严肃地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