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司法局三项机制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今年以来,建湖县司法局党组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为重点,“三项机制”为抓手,不断加大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力度,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立规矩,健全自律机制。以党纪政规和各项禁令为依据,先后出台了机关内部“四项”制度:周六例学制度。依托常态化教育,把“严、实”印在脑子里,铭记在心底,落实在行动上。上班签到制度。签到是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的最基本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执行。来客接待制度。工作人员份内能办的事立即办,办不了或不能办的事要当面解释清楚,严禁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工作动态报告制度。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每周一要对上一周每天所做的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简要做出说明,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增压力,建立实干机制。全面实行“四个限时办结制”。即常规性工作限时办结制、交办性工作限时办结制、阶段性工作限时办结制、重点性工作限时办结制。
强考评,完善提升机制。对责任意识、适岗能力不强,不能承担难、重复杂工作任务的,以“四项机制”抓提升:一是诫勉谈话制度。面对面指出“缺点”和“不足”,从严格责任和增加压力中促进提升。二是轮岗交流制度。调整工作岗位,从最基层、最基本、最单一的工作岗位做起,从探索实践中抓提升。三是“跟班学习”制度。实行岗位角色转换。四是绩效考核制度。对于聘用人员出台了绩效考核办法,个人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达标和诫勉四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