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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送“慰问金”激发教师责任感不可取



上周,常德市二中高三年级的学生家长收到了“高三家长委员会”的通知,声称每位学生要交1100元钱,做“慰问高三老师”之用。通知要求家长们在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时30分到学校文昌楼402教室“开会”。(12月14日 《常德晚报》)

每名家长都是抱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希望,因此在面对孩子时总是处于“不差钱”的状态,尤其是在涉及孩子成长教育的问题上,更是出手大方。然而,有钱要花在刀刃上,如给教师送“慰问金”这样事情,笔者认为,此举不仅不能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反而会给学校和学生带来不利影响。

给教师送“慰问金”是对教师的不信任和不尊重。作为教师,通常被人们称为“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他们被喻为蜡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不可否认,有个别教师在市场经济的负面因素影响下,心态浮躁,采取有偿补课的方式谋取经济利益。但大多数还是有自己的事业理想和职业精神的,他们会公平尽职地教好每一名学生。给教师送“慰问金”,在家长看来是对其努力付出的一种回报和认可,但在有职业道德的教师看来,这是对其工作的不信任,是一种不尊重其劳动的表现。同时,家长送“慰问金”,如果收下,必然会违反学校规定,甚至受到处罚,如果不收,家长会认为不给他面子,不放心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因此,给教师送“慰问金”只能让教师陷入两难的境地,平添一种无形的压力,使正常教学活动受到束缚。

给教师送“慰问金”会玷污学校的神圣形象。当下,通过送礼来联络感情或者获得某种利益的情况,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反腐浪潮中虽有所收敛,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家长为了能让孩子得到教师格外的照顾,将此风蔓延到了教育领域。熟不知,学校作为传道授业、解惑、教书育人的“神圣之地”,担负着为国家培养栋梁的重要使命,容不得这种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一旦助长此风,必会丧失教学的公平,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给教师送“慰问金”会误导孩子的认知。在每个人的成长历程中,教师都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如果教师为了“慰问金”而帮助学生,那么学生在以后的人生路上,在面对诚信、利益和诱惑时将会迷失方向。同时,给教师送“慰问金”,如果教师真的收下了,并给孩子提供了额外的照顾,从表面上看,学生成绩提高了,可谓是“物有所值”,但从长远来看,孩子会形成一种错误的认识,觉得不用靠自己努力,只要有钱就能获得认可和重视。长此以往,这种观念一旦形成,受害的只能是孩子自己。

高三,作为学生生涯最为关键的一年,相信每名有职业操守的教师都会为了能够帮助学生实现理想而不遗余力、倾囊相授。家长通过送“慰问金”来激发的教师的责任感是不可取,也是不可靠的。给予教师更多的信任和尊重,共同把孩子教育好,才是家长最应该做的。(慕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