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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新区全面推行“三查两评议”巡查工作法

    近日,盐城城南新区在总结8个街道、部门和31个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城南新区党风廉政建设“三查两评议”巡查工作实施意见》,以文件的形式对开展区级常态化、快节奏、广覆盖巡查进行了规范。

    意见明确,“三查两评议”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的主要对象为各街道、区直部门、市直派驻单位、重点园区和重点村居党组织。坚持常态化巡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常态化巡查主要是对街道、区直部门进行全面巡查监督,原则上每年初排出巡查计划,每两年全覆盖巡查一遍;专项巡查主要是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具体事项进行巡查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意见规定,巡查内容重点是“三查两评议”:查纪律规矩执行。主要包括党员干部遵守宪法、法律和执行党的“六大纪律”情况,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情况;查“三重一大”事项落实。主要包括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三是查“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包括执行财经纪律规定情况,看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和问题。四是基层干群评议。对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两个责任”和领导干部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五是服务对象评议。对公职人员的服务进行评议,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不良行为。

    意见提出,巡查工作严格按照巡查前制定方案、发布公告;巡查时听取汇报、访谈评议;巡查后反馈意见、督查整改的程序进行。巡查主要以听取汇报、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个别谈话、走访调研、暗访调查、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每个单位巡查时间一般在1个星期左右。巡查结束后,召开专题反馈会,通报巡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1个月内书面报区纪工委。

    对巡查结果的运用,意见也作了明确。巡查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涉及被巡查单位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区纪工委或街道、部门纪委调查处理。对巡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导致问题屡查屡有的单位,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责任。(费兆照)